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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无辜的龙的自述

    我的名字叫巴哈姆德,是一只龙。

虽然听起来有点洋气,像某知名龙一样,但我想先申明:我是巴哈姆德不是巴哈姆特,东方出身。我是巴哈姆德不是巴哈姆特,东方出身。我是巴哈姆德不是巴哈姆特,东方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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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关于我为什么会来到西方,这个说来话长。

首先,在这部小说,不,是这个世界里,龙并不是孤高的存在,而是群居动物,还有分明的等级分化。我在龙群中的地位应该大概也就是中等吧……

这个不重要,不重要的事情说模糊点也没关系。普通是好事,平凡是福。

一切都是这么平凡,直到我这个中层领导阶层从上级接到了“拜访西方”这样一个模糊指示之后.....

虽然大家都装出一副很崇拜的样子,恭敬地称我为“驻外大使”,但不论哪头龙都知道,在西方,与诱惑亚当和夏娃的蛇一样形体细长的龙是被畏惧和忌惮的存在,不是被群起而攻之就是被惧而远之失去人的信奉结果力量渐渐消失,由确实的存在转变为模糊的概念就是消失。

挂以闲职,让其慢慢消失,这就是龙族的“裁员”一种以控制龙群内龙的数量,以保证每头龙分配到的信仰心足够保持一定量的方式。

为什么我呢?

我在内心里问道,但答案想都不用想,早已廖明于心:当然是因为作为万人敬仰、许愿的对象的龙的一员的我缺少使向我许愿的人的愿望实现的能力。

为了使整个优秀的群体存续而牺牲其中相较劣等个体,这种事并不少见。

虽然本龙不想消失毕竟本龙当时才一千岁出头,换以人而言就是刚满二十岁,正是美好年华,谁会想消失啊!但龙族里有着极其严格的规定,实际上就有龙因为反抗命令而处以极刑,至于所谓“极刑”的详细内容如何,大家众说纷纭,也有好几种猜想,在此不仔细说明。

也就是说去也是死不去也是死,比起极刑还不如在西方度过余生呢。龙这种存在也不是说消失就消失的,即使失去了信奉,应该还是有几百年好活的。

于是,我极不情愿地离开了故乡,来到这片陌生而又不友好的土地。

最初开始,我还是抱有希望地想着会不会在西方也有信奉龙的人,或者通过我的努力一些人会不会改变对龙的偏见基于这样的幻想,我四处帮忙清除对这里的人们有害的叫魔物的东西,希望这样的幻想能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