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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生死轮回

    “镜子里面,会不会忽然蹦出来一个白发魔女?”张梓忽然想起之前看的一个漫画,其中有个白发三千丈的魔女的超能力就是操控镜子,在镜子的世界之中穿梭来回,即便只是一个水面甚至于玻璃杯上的一个小小的倒影,或许,这魔女也会忽然的出现,那瀑布一般的白发迷惑了无数人的心神,而死亡时的花朵,就在这刹那之间缓缓绽放。

    是血的颜色。

    张梓环顾了周围,这世界满是镜子,无论是地面上或是四周,天空中也满是镜子。镜子有大有小,形状也各不一样,菱形的碎片的,都有,就像是一张完整的镜子打破了随意组装起来的一般,而镜子里面映射的,又非同寻常:从镜子中只能看见一片氤氲色彩,即便是站近了,也看不见自己的模样。

    这镜子,真是有趣。

    “从来没有真正的生死轮回,一个人,只会有一生,这一生一世结束之后,这世上关于他的一切,就彻彻底底地泯灭了。”

    张梓忽然四下寻找,方才听见了一股神秘的声音,却是寻找不到声音的源头,像是从四周传来,各个方向,又似乎与自身有着联系,再细细去想,只知道这声音神秘却是不知道说的什么。思索未果,觉得什么东西近了,原来是不知不觉走到了一面镜子前,正准备摇摇头随意叹息的时候,余光中一个身影慢慢地移动着,张梓抬起头,瞳孔骤然放大。

    镜子里面的氤氲色彩凝聚成了一个人形,和张梓有着七八分相像,穿着却是各异,一席青衫,手中还有一把古朴折扇,就这么,慢慢地朝着张梓走来,不对,或许不应该说那青衣男子在动,而是张梓靠近了镜子,进去了。

    “这来临者似乎非同寻常,在他的身上居然感受到了同类的气息,也不知道他想不想尝试这百态人生,哈哈,既然来到了我的世界,那就按照我的意愿去试试吧。”张梓消失的大地上,一种虚无漂浮的灵体忽然出现,时而如一个少年般狡黠,时而又像是一位老者有着深深虬髯,他疑惑的摸了摸那偶尔出现的白色胡须,疑惑道,“只是方才出现的那声音,不受我的控制,是那几个家伙闲得无聊么?但感觉又不像。”

    “能悄无声息做到如此的人,可是不多啊,奇怪奇怪。”

    若是给这灵体起一个名字的话,那便是镜魂,镜子世界的主宰者,此时正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思索着那诡异声音的出处,而张梓,也真正的开始了第一世的人生。

    青衣男子,乡村水榭。

    ————

    “阿牛,你果然在这里啊!”

    夏日柳树的余荫下,一位男子缓缓的张开了双眼,树叶从他的脸上脱落。方才,一叶障目,享受着午时宁静的时光。

    叶子,落下了,再一次看清了这个世界,不用想也知道那声音是谁说的。视野里面,一名落落大方的女子出现了,虽想要打扮的朴素一点,但那衣服间的金色丝绸,还是显露了她身份的尊贵。男子起身,摇摇头,其身上不过是一席青衫,换做他人的话或许就如同田间闲农,而男子穿着,倒是多了一种如仙飘飘然的韵味。

    “泠言,不是说了午后再来找我么,你一个大姑娘家,和我混在一起,也不怕贬低了身份。”男子嬉笑道,见得女子靠近了,便是牵起了女子的小手,在柳树下坐着。那女子也是习惯了,没有一点的矜持,和男子面对面,交谈着。

    “家里太无聊了,我想和你一起玩,就来找你啦!”

    “我在思索人生啊!每次你来了,我就只有停止了,哎,你说你,是我的福星呢还是我的祸星呢?”男子将双手背在背后,躺了下来,闭上了双眼,女子见他如此,盘着膝坐在一旁,男子的脑袋和女子的腿离的很近,不过,古朴的衣服哪里会露的很多。此时的男子闭上了眼睛,而女子从腰间取出了一把小小的折扇,轻轻的,摇了起来。

    风,起了。

    “肯定是福星啊,要是没有我这个才女,你现在还不知道在那个犄角旮旯耕田务农呢,还想有时间思考人生,说不定都晒成黑炭了!”

    “要是没有你啊,我现在的心境,估计已经到圣人了吧!”

    “吹牛!”

    “对了,阿牛,你现在在思索什么啊?给我说说。”女子靠近了一点,身上的淡淡香味让得男子眉毛微微一动,也不知是舒展还是皱眉,神色上却也没有变化。

    “我在想,你父母为什么不把你管住,和我这个穷小子天天玩,要是你以后准备嫁给我,估计你父母想要把我打死吧。”男子摊了摊手表示无奈,不过依然闭着眼。

    “哼!嫁给狗也不嫁给你,姓牛的,你给我记住了,本姑娘要是嫁给你,你以后天天得给我做牛做马,给我做好吃的,本姑娘想要去游山玩水的时候你得陪着,本姑娘不舒服的时候你得在我身边,本姑娘···”

    女子说着说着,却是发现男子忽然坐了起来,捂住了她的嘴巴,脸上露出狡黠的笑容。

    “我是该说你傻呢,还是说你笨呢?遇见这么一个头脑不正常的少女,真的是人生一大不幸啊!”男子不去在意女子言语中的潜意思,像这样的打情骂俏不是头一次了,也不去在意被捂住嘴巴的女子在挣扎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直愣愣地盯着张梓——因为女子的挣扎都是软弱无力的。男子转过头,看向远处的村头,那里,正好有一家养狗的人家。

    “嘿,阿旺,你听见了么,泠言说要嫁给你啊,你的后半辈子完了,哈哈哈!”

    忽然,右手上传来一股大力,男子转过头,发现女子已经站了起来,哦,玩笑开过了,那还呆在这里干什么,快跑啊!男子起身,只感受到一阵凶狠的目光,拔腿就跑。

    “阿牛,我跟你没完!”

    几十秒后,柳树下,传来一声巨响。

    ——

    男子单名一个梓字,取之于父母,便是如此,而女子的本名已经忘了,只知道她叫泠言,还是男子给她取的。还记得相识之后的自我介绍——

    “本大爷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单名一个梓字,你可以叫我梓君,当然,梓帅也行,我马马虎虎就接受了。”

    “哦,阿牛。”女子听完,却是说道。

    男子有些意外,想了想阿牛在古书上代表着什么,却只发现这是一个超级普通的名字,反驳道,“阿牛?本大爷的名字,梓!”

    “好的阿牛。”女子想起最初时候的嬉闹,此时这么做,也是正常。

    “随你吧,泠言。”男子见女子坚持,也不试图纠正,心思一起,也给女子起了一个绰号,反正最初相识的时候也没在乎名字。

    “你说什么?”

    “泠言,你有什么想说的么,哦,你不用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已经知道了。”

    “泠言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少说话,多做事!”

    “好你个阿牛!你就像牛一样。”

    “泠言姑娘,沉默是金,你会赚一大笔钱。”

    “你!”

    ···

    日子,变得越来越简单,两个人从最初的相识,跨过了相知,到了不离不弃。泠言爱上了阿牛。阿牛,哦,本名为梓的男子觉得生活中有这么一个女子陪伴也是挺不错的也就勉强接受了,当然,在说出这样的想法之后就被泠言狠狠鄙视了一顿。

    泠言出生于富人之家,不过幸运的是,其父母很在乎她的幸福,并不强求,或许,是因为其父母白手起家真心相爱,所以希望他们的女儿也获得真正的幸福。上门送聘礼的时候,阿牛还在嘟囔着这一辈子完蛋了,所幸的是,没有被泠言的父母听见,因为,在进门的时候,一双玉手,已经勾在了阿牛的腰间,轻轻的旋转,总是能引起神经的颤抖,让得后者冷汗直冒。

    两人的婚礼如期举行,富贵人家的婚礼大多比较隆重,不过两人比较淡泊,随意叫了一些亲戚好友,草草而简单的结了婚。结婚后,也就是成家了,不能再靠着父母了,坐吃山空的道理谁都明白。泠言心灵手巧,会织布,开了一家纺织店,生意倒是不错,阿牛见状,没自己的事了,就去当了这个店的老板,说是老板,不过是个甩手掌柜,只管收钱而已,不过,泠言并不在乎,她喜欢织衣服而阿牛喜欢看书,两人时常处于一个书房里各自干着各自的事情,有的时候,织布的泠言还会抬头看看阿牛,后者呢,完全把心思沉浸入了书海里面。

    “这家伙,太入神了吧!”要说泠言最长感叹的一句话是什么,莫过于此了。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中偶尔有些争吵,也很快握手言和了,不过,言和的方式,常常是阿牛认输。毕竟,吵架,是女人的专属。生活中还有的时候会和别人产生矛盾,这个时候只有阿牛出场,那真是一个顶两。平时看着很文静,打架的时候,可一点都不心慈手软,打了一次架,就没有人敢来第二次,所以,生活中与他人的争端,近乎于没有。

    住所不大,却是有个亭子,每到风雨日的时候,阿牛就会到亭子中,葫芦纳酒,喝上一口,说一句,畅快。

    “倚楼听风雨,淡看江湖路,此中之真意,又有何人知晓?”亭中的小草随风舞动,那丝丝的细雨打在上面也不过是让小草显得苍翠欲滴,阿牛看着昏暗的天空,思维沉淀入了,黑与白纷飞的世界。

    没有光与影,没有善与恶,没有对与错,一片混沌,初开,似有似无。

    乡村水榭,烟雨时分,悠悠而闲适,落花而后知。

    某个时候,泠言依偎在阿牛的怀中,两人的鬓毛有些斑白,而面容却不显老态,岁月,似乎没有在他们身上留下多少痕迹,只是时间的流逝告诉旁人,阿牛和泠言,已经是老夫老妻了。

    “阿牛,你思索人生,你觉得人生的意义是什么啊?”夜月星空下,泠言和阿牛躺在屋檐的瓦片上,望着满目的棋布星罗,其中的泠言,轻声问道。

    “不知道。”阿牛闭着眼,“不过,我觉得和你在一起,挺好的。”

    “没了?”

    “没了。”

    ···

    ————

    ————

    “你们看,他就是那个传说中不会哭泣的男孩呢,好酷啊!”

    “气质这么好,我也来学习学习他。”

    “我看你们都想错了,说不定,他只是天生有缺陷呢,我可是听说,有一种人,生而与众不同。”

    “你这么说不是在说他有可能是天才么?”

    “别急别急,我还没说完呢,我听说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有一种病,脸不会动,一直没有表情,你说他平时就酷酷的什么表情也没有,又不会哭,是不是得了这种病啊?”

    “要我看,是你嫉妒人家!”

    一位少年,将双手揣在了衣袖里面,头发耷拉耳畔,似乎几天未清洗而有些迷乱,但丝丝如莹玉,略显丝滑,目光短浅。这里的短浅并不是贬义词,而只是纯粹的形容词——少年并没有看向太远的地方,偶尔看看脚下,只要不踩着硌脚的石子就成。周围的人偶尔指指点点,但他已经对这一切司空见惯,不去在意旁人的评论,只是缓步慢行的走在街上,从朝霞走向黑夜,走进了深山,又从深山中走了出来。

    要说他和一般的少年不一样的地方,很多,他暂时性被评定为一个孤儿。但也只是没有找着他的亲生父母,或许这一辈子都找不到了,这不是最大的区别。最大的区别,是这小男孩,从被人发现的那一刻起,就不会哭,无论对他如何打骂,他也不会有一滴泪水。

    世人甚异之,好管闲事的人还资助了他的衣食住行,少年倒是有趣,一句话都不说,有的东西就默默接受了,有的东西,他看了看,不屑一顾,扔了。所以,偶尔会有人责骂他,骂不还口,打的话,偶有还手,而少年的神情上,满是冷漠。

    “我叫漠,冷漠的漠。”不知什么时候,少年向一个少女介绍了自己的名字,于是,这名字也就传了出来:在江北河岸的城池中,有一个名为漠的冷漠少年,这少年,无泪。

    某一天,少年忽然消失了,世人惊讶地去寻找却是寻求不得,久而久之,就渐渐的淡忘了。而少年,再一次被人发现的时候,是几年后在江北主流的河上。

    少年泛舟,望着两岸的青山,时而听闻了一两声猿鸣,时而看飞鸟远去,天之蓝,水之清,山之绿,如一条弧线从眼底溜走,旧的景色去了远方,新的旅程又慢慢开始了。

    没有见过的青山,还有绿水,白云。

    过去的终究会化作泡影,将来未来的迟早也会烟消云散,何必,何必!

    “良辰照潇松,万古流芳雨随风,消逝常年难入眠,何须离客月下逢。”

    “月华映流淙,千年堂皇夕落红,空叹经月易离梦,只画伊人愁几重。”

    少年时而低吟着这首诗,经过的船民自然不当回事,但若其主角是一个不会哭泣的少年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船民大多是不知道陆地上的奇闻怪谈的,但架不住这世上有着偶遇这么一说:一个曾经与少年同地的人与少年相逢于江湖之上,听了这首诗,细细琢磨,却也是有些意味,便将这首诗传颂了出去。诗不怎么地,少年却是一个传奇,在知道了‘失传’多年的不哭少年再度重出江湖之后,这江北的湖海之上,轻舟大船,越来越多。

    船多了,偶遇也变成了理所当然。

    “喂,我想问问你,你这个不哭少年的传说是真的么?你是真的一直没有哭过么?”

    “我听说你叫漠对吧,我很好奇,你是怎么生活的,为什么脸上没有表情,为什么没有一滴泪水?”

    “嘿嘿嘿!看这里,你吟的诗是什么意思,只画伊人,你还有过喜爱的女子么?”

    “我在这我在这,欧耶,传说耶!”

    少年方才才从小舟中出来,就发现自己被围了个水泄不通。幸运的是,或许是因为争抢的关系,所有的船只,都至少离了有十米远,不过,那数十只船上站着的人们,口中唾沫横飞,耳中响起了无数杂音,刺耳而没有一点意义。

    少年抬起手,示意大家都安静下来,凑巧的是,所有人都很听话,等待着少年发言。

    “我叫漠。”少年环顾四周,“你们的到来对我来说是一种打扰,说实在的,你们的存在对于我没有任何意义,哭和笑,我不会寄托在没有意义的事物之上。”

    周围窃窃私语,但少年还未说完,有的人想要说话,却是被同行的人阻止了

    。

    “我叫漠。”少年继续说道,“冷漠的漠。我没有其他想说的,只有一点,你们影响到我了,如果不想死的话,就退回去吧,我没有多少耐心,随时都有可能杀人的。”

    少年说的时候很平淡,就像是在说一件芝麻大小的事,亦或是于自己无关的事。

    一语既出,全场炸开了锅。

    “我们这么多人,你就一个,是不是牛皮吹上天了!”

    “狂妄自傲,原来那传说中的不哭少年,脑袋有点问题!”

    “若不是在河上,本大爷当场就要灭了你!”

    漠摇摇头,周围的喧嚣没有停止,反而更甚了,来此处的游船不仅仅有公子小姐的,亦有凡夫俗子的,富贵千金尚好,为人矜持,不会粗言寡语,而高傲的公子哥和凡夫俗子,就或多或少有些恶语相向了。

    “无奈,无奈!”漠再次摇摇头,看向其中的两只船,一只船上的类似头目的人说出了要灭了少年的话,而另一艘船上,是公子哥和一群奴才,言语倒只是有些嘲讽,不过那公子哥长得有点丑了。

    漠进了小舟,众人疑惑之,不过这疑惑在五秒后就没有了——漠从小舟中拿出了一个黑漆漆的长筒物品,长筒整体散发着黑曜石的光芒,恩,这是古代人的理解范畴。长筒的末尾还有一个电子板,类似于中枢,起控制作用。一个不过一米长短的长筒细看的话似乎由着很多零件组成,但又浑然一体。

    漠架着黑色的长筒,朝着头目的那一条船,低语了一句。

    “阿姆斯特朗回旋加速喷气式阿姆斯特朗长天义气大炮!”

    长筒末端的电子板忽的闪了一个红光,也就在这时,漠身前的空气颤抖了,不过对于他所处的位置并没有影响——不知道发射出去了什么东西,在红光闪烁的一瞬间,那一群凡夫俗子所在的一艘船,被炸穿了,血肉横飞在整个湖面,那原本船只所在的地方溅起了惊人的浪涛,笔直地冲向了半空,又狠狠的落下。不过,诡异的是,其他的地方,并没有受到影响,要说受到影响的话,只有那飞溅的鲜血,为这方圆一里之地,增添了一抹红色吧。

    呕~呕,富贵千金和公子哥哪里经受的了这样的场面,急急忙忙进了船内,心惊胆战之下,只剩下深层次的恐惧,要说有的女子还有的情绪的话,那就是崇拜或者花痴了吧。

    附近的船只,开始了四散,船上的人,也明白了那一句‘随时都有可能杀人’并不是无稽之谈。

    漠抬起头,看向那公子哥所在的船。

    “快跑快跑!”那船上的人见漠的视线转移到了他们身上,胆寒之下,发挥了超乎寻常的实力,让船划得更快了。

    “有用么?这世上的人应该还不知道,长得丑,其实也是一种罪过吧!”

    黑色金属筒再一次架了起来,红光闪烁。

    砰!

    水花四起。

    又一只船上的人消失了···

    几分钟后,漠环顾四周,已然没有了别的船只,宁静,来之不易,走在了船的边角,与水离的很近,这艘只有他的船在这平静又不平静的河面上,缓缓的飘动了起来。

    漠的目光,再一次盯向了远方。

    “终于,安静了。”

    ————

    江北的主流并不是很广,而这个朝代,又处于盛世,船只来往寻常,遇见漠的小舟,并不奇怪。不过,在那一次事件被人知晓之后,只是远远的看见漠的小舟,凡俗亦或是富贵人家的船只,都选择了避开。

    不过,这世上,还是有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愣头青,偷偷的靠了过去,一言不发。

    站在船头的漠抬头看了看,那小青年吓得一哆嗦,回想起江湖中流传的两炮传说内心就有点凉凉。不过,几秒之后,却是发现漠早就转过了头,入此时平平的江面一般宁静致远。那艘小舟,静静的游在了河面上。

    小青年呆呆的看着漠的小舟远去,不知不觉,已经消失了踪影,而自己一行人,腿脚都有些不利索。不过,却是平安无事。

    ‘原来,只要不影响漠的生活,就不会有事啊!’小青年如是想到。

    久而久之,有的人靠近了漠的小舟,近距离的观看:漠的脸上没有一丝神情,要说有的话,正如他的名字一般,对整个世界,都是冷漠的。

    没有喜爱,没有眷恋,没有愤怒,没有失望。

    不哭少年,又多了一个名称:冷漠过客。

    漠,并不嗜杀,只要生活不被影响,其他人的存在,不入其眼。

    漠的存在,可谓是一个传奇,奇人,能让人为平时不为,而漠呢,让诸多少女犯了花痴。

    去的少女很多,却都是无功而返。

    几个月后的一日,泛舟湖上,从江北的主流入了一片湖泊,湖泊和河流的交汇口有着好几个,小舟通过,倒也是轻轻松松。

    “漠,我很好奇,你每天都在船上,吃饭是怎么解决的啊?”这样的问题问得多了,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女热切的问道,其实她的心中并不抱多大希望,几个月的时间,听得漠总共说的不重复的言语,不超过十次,里面还有六次,都是漠在吟诗作对。

    等了一会,却是没有等到答复,心中嘟囔着果不如此,正欲返回的时候,却见得漠转过了头。

    “就像这样!”漠轻声道,从小舟中拿出了一个烤架,烤架上是一只去了鳞片和内脏的鱼,鱼身上有着些许汁液,却不是木材的,而是调料,还有些小葱大葱披在了鱼身上,下方的烤架,也升起了火。

    烤架旁,还有着几个水果,夹岸两侧,都可以采摘得到。

    火,慢慢的将鱼烤熟了,而美妙的味道,流淌在了四方,不似凡俗间的菜品,这滋味,就像来自于天上。

    “给你!”漠将鱼递了过去,却是发现两船之间还是有着些许距离,便是从小舟一侧取了个盘子,抛了出去。

    “接着!”虽然口头是这么说,不过漠的手法精妙,那装着鱼的盘子稳稳地落到了少女的船上,芳香四溢,欣喜的神情流溢于脸表,少女连忙拿过了盘子,却是惊呼了一声,原来是被烫着了。

    少女抬头看了看漠,漠的神色没变,似乎方才所为不过是随性而做,但这么多人,唯独送了自己还是让少女受宠若惊,脸色红润,那被烫了一秒的手似乎都没感觉有什么,命仆人取过筷子,尝了那鱼肉一口,鲜活滋润,饱满莹润,比起京城中的满汉全席,怕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再抬头看漠的时候,却是发现,漠已经回去了船头,一动不动的,随波逐流。

    随风逐流。

    似乎有着边界线横亘在了两者之间,这么近而那么远。在漠回首静立船头的时候,就没有人,有勇气去打扰他。即便是犯了花痴的少女,也停止了窃窃私语,从漠的脸上,似乎看见了不一样的光明。

    “漠,惊世骇俗之人。”

    朝代更替,而漠一直存留在世间,有的人说,漠找到了传人,于是,有了一个新的漠。

    漠在变着,每一代的漠,都是漠。

    这样的怪谈,终于引起了一个君主强烈的好奇心,派人去请漠,却是只得到了漠的一席话。

    “天下之人,皆为利来,天下之人,皆为利往。下至凡世俗子,上至帝国君皇,不过如此。若是尔等再来打扰老夫,这片江山,可以易主了!”

    此言一出,朝廷震怒,当代君皇派出了大军压境,无数只战船,将漠的小舟团团包围了起来。

    那一战,后世人唯有几句形容:

    “漠,漠然的看向四周,神色依旧冷漠,面对千军万马,毫无恐惧。因为漠是怪人鬼仙,似乎只听见一声低语,‘落叶飘零的街道,胜似如此’,四周的所有战船,轰然爆炸,仅仅只是一瞬间,除了漠,就没有活下来的人了。不对,或许千军万马中有几个苟且之人,也或许漠是故意留下几人将这一战宣扬出去。所以,这一战,才流传了下来···”

    那一战后,江山,真的易主了。

    后世的君皇,将漠所在的领域,设置为了禁地,不过凡人倒是无惧,因为只要不影响漠的生活,他们远远看着,安然无恙,而百年以来,无数才人,在见漠之后,心境之上,有所突破。

    超脱圣人!

    江山在变,朝代在变,唯有一只小舟,永远的漂流在水面之上,随风逐流。

    随波逐流。

    “或许,漠是在寻找真正属于他的世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