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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初见

    我怀揣着新得的大秘密,赶着回卧房。一路上思索着原著的剧情,到底哪里出错了。

    我怎么会是许思乔的妹妹?

    我本该只是一个小炮灰啊,怎么会跟原著主角团的人有关联。还是许思乔的妹妹。

    要知道原著里,信王为了让许思乔屈服,除了蛊毒之外,还将他唯一的亲人囚禁了。原著没有深入描写许思乔这唯一的亲人,连是男是女,跟他究竟是什么关系都没点明,只说是在他心中除了大道之外,排在第一位的人。

    是的,原著许思乔就是这么一个人,一辈子死守着自己的道义,将自己的信仰远远置于自己的生命之上。

    所以有读者就猜测,他最爱的人不是女主,或者说他还有一个白月光。这个人,在许思乔心里仅次于信仰的人,才是他毕生之所爱。

    理由是,原本誓死不屈,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他,看到这个亲人的近身之物,一支刻着朱砂梅的紫毫,顿时恍惚了起来。苦笑着垂下头去,紧闭双眼,深深喘气。过了好一阵,久到守在信王身边的杨卓都等不耐烦了,低头请示信王上去查看。等到杨卓抄起家伙逼近时,许思乔猛然抬头,目光如利箭般直直射向杨卓,和他身后漫不经心地倚坐在太师椅上的信王。

    信王收到许思乔这个眼神时,还诧异了一分。以为这个亲人还不足以牵制住他,皱了皱眉,继续想还有什么办法。结果许思乔答应了。

    我读到这条评论时,想这不胡扯吗。因为许思乔又不是真的加入信王派,只是假装妥协,实际上是作为卧底,不断收集着信王的罪状,同时暗中破坏了信王派的许多计划。而且在信王登基后,彻底与信王派决裂,不顾这个亲人的死活,公然在朝堂上咒骂新皇,幸而有江湖义士在新皇下手前救走了他。

    这都不顾死活了,还毕生之所爱。许思乔的毕生之所爱是他的大道好不啦。还白月光呢,这读者是恋爱脑上头了吧,谁说排在第一位的一定是爱人,而且亲人本来就该比爱人更重要。

    可惜了他的这个亲人,在他被救走后,被气急败坏又找不到元凶出气的新皇杀了。用的还是血腥无比的腰斩。

    想到这我忍不住摸了摸我的小腰。应该不会怎么倒霉吧,尽管许思乔坚守道义、刚正不阿、一心为民,是个好官。作为男配,也是恪守男德,唯爱女主。但是要做他的亲人,也太惨了。

    虽然在他油尽灯枯之时,念着的是这位亲人,而不是女主。但这是基于愧疚好不啦。

    “许之江。”

    我的妈呀!吓死人了,突然来这么一声。

    抚着小心脏转头看去,竟然是何少监。

    于是踩着小步快速走到他面前,低头屈膝行礼,“奴婢,见过何少监。”

    一只白皙修长的手出现在我眼前,骨节分明,指尖有薄茧,上面卧着一个绣银色梅花纹的雪青色锦囊。

    “咳……阿元,”他艰涩地开口,顿了一下后,才继续说道,“托我把这个给你。”

    我疑惑地微微抬头,看着他还是一本正经的严厉模样,想来是本人,没有被鬼附身。那怎么会突然愿意替别人给我送东西。

    触及他冰冷的眼神,我急忙收回视线,小心翼翼地取下锦囊,尽量不触碰到他的肌肤。

    “奴婢谢过何少监。”

    “嗯”

    待他彻底消失在拐角处后,我才起身继续往卧房的方向走。

    打开锦囊,是一对光素无纹的金钏,内径约五厘米。这么小,只有奶娃娃才戴得上吧。随意往手上一试,竟然挤进去了。锦囊里还有张字条,是阿元写的祝语。

    没来得及仔细看,刚好看到雁雁掩门而出,神色匆匆地往一条小路赶。于是赶紧剐下手钏,想追上雁雁。结果这手钏实在是太小了,半天都剐不下来,气急。眼看着雁雁渐行渐远,心想不管了,先跟上去。

    一路紧跟着雁雁,穿过铺满碎石的羊肠小道后,又经一处布满荆棘的荒林。她走得很快,身手也十分敏捷,在荆棘林中也如闪电般畅通无阻地穿过。我在后面却跟得气喘吁吁,袖子和裙摆也被划出了好几道口子,涌出的血顺着衣裳的丝线滴滴点点落入枯叶堆。

    穿过荆棘林,雁雁的身影便消失在一面斑驳的砖墙之后。她翻过去了,而我只能留在墙外,仰头看着高约四五米的墙,思索着她什么时候有这么厉害的功夫了。

    过了一会儿,我实在是找不到进入的口子,便偃旗息鼓,打算原路返回。但转身看到那刚才让我伤痕累累的荆棘林,心里就发颤。

    有没有别的路啊。我不想再次被划啊。

    “需要我帮忙吗?”

    哪里来的声音!我缩着脖子僵在原地,眼珠左右来回扫视四周。没人啊。难道在身后?谨小慎微地转身,一看,还是没人啊。

    “我在你上头。”

    一个奇装异服、披头散发的男人正侧躺在院墙的瓦檐上,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敲着屈起的膝盖。微风拂过,他腰带和耳环上挂着的小铃铛应声作响。

    “需要我帮忙吗?”他的声音很粗糙,与他俊美精致的面容一点都不符。

    我瞧着他的衣裳,不是内侍,也不是侍卫,又在这冷宫,还披头散发的,大概率是那个所谓的北戎质子了。

    秉持着远离危险人物的原则,刚想开口拒绝,他却起身飞了下来。我连忙退后几步,免得他轻功不行,一个不注意,砸到我就不好了。

    “你退什么?”他稳稳落地后,看着退出几丈之外的我,歪头发出疑惑。

    “我给你留位置。”我眼神闪躲地胡乱找个借口搪塞过去。总不能说,我知道你轻功不好,所以早早躲开吧。

    说来好笑。原著里这北戎质子在信王的帮助下逃回故国,还在北戎风谲云诡的局势里杀出重围,成功夺嫡。之后更是一统北戎多个部落,让北戎真正成为一个集权制的国家。他也自封做了皇帝,听取国师的意见,整顿吏治、重塑军威。学着农耕文明,大力发展农业的同时,也积极与西边的诸国发展外贸,让北戎在短短十几年之内,成为这片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然后在番外里,还一举南下,灭了大祁。

    谁曾想,这样一代草原霸主,年少时最想学的却是中原的轻功。什么踏雪无痕啊,蜻蜓点水啊,都让这个来着草原的异族少年深深痴迷。但是,可能没有这个民族禀赋,尽管他十分努力地偷师,回国后更是绑了……啊不,请了几位中原大师专门教他轻功,但还是稀稀拉拉的。

    没想到,实际上他这轻功还不错嘛,稳稳落地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