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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找媳妇儿

    路少卿最终还是被玄尘押上马车出门的,只因国公府上下,孟大夫掌握着路少爷的生死,下人应该无条件的满足少爷的要求,但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孟大夫的允许之下。

    马车出了府之后,漫无目的的晃悠着,晃荡了半天,孟玄尘也没看出他的意图在哪里。

    “天气严寒,少卿若是无事,便早点……”回府吧。。

    “谁说我没事?”一直抱着暖炉闭目养神的人睁开眼睛,挑起马车帘子向外看去,正好看见某成衣铺门口,拴着两匹高大威猛的骏马,语气愉悦的反问:“我来找我媳妇儿不行吗?”

    “……”

    话说陆璇带着陆沅出府之后,就策马在城中转悠。

    其实骑马,还是在边关比较畅快,没有阻碍,可以随心所欲的驰骋。而在京城,人太多,未免伤人,只能温吞吞的前行,纵然如此,也有不小心惊了马的风险。

    只是这些年习惯了骑马,再让陆璇坐轿子,未免显得太矫情,而且她也不喜欢待在那样狭小的空间里,总是觉得逼仄。

    在府里吃那点点心很快就差不多了,加上陆沅也没有吃东西,陆璇就下马在路边一个馄钝摊子给陆沅和自己一人点了一碗馄饨。

    热乎乎的馄饨下肚,陆璇的眉梢都飞扬起来,所以说,精致不一定是最好的,这种天气,还是吃这种热气腾腾的东西比较好。

    吃完付了账,陆璇也没再上马,只是牵着马在街上走。马和人一样,突然从一个环境到另一个环境,都会不适应。

    在边关的时候,陆璇每日除了练兵,另一件必做的事就是牵着自己的马出去跑一圈,回京城以后,没有这个条件了,也不想委屈自己的马整天待在马厩里。

    “主子,我们要买什么东西吗?”

    陆沅好奇地问,同时不忘东张西望。

    她是边关的人,六年前外敌入侵,她的家人死于乱战,为入军营,她自愿改了陆姓,从此与陆璇结缘。京城的一切对于她而言都是新奇的,却又努力克制着自己,不让自己做出越矩的举动。

    陆璇见状会心一笑,淡淡的开口:“只是待得有些闷了,随便逛逛,京城的胭脂水粉不错,阿沅可有相中之物?回京一次不易,若是有喜欢的,我必定许你带回边关。”

    陆沅没料到陆璇会这么说,感动之余又嘴硬道:“阿沅怎会喜欢这些女儿家的东西!怕是主子喜欢才对!”

    陆璇唇角勾起,没有再多说什么,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只是,她早已过了喜欢胭脂水粉的年纪,如今,刀枪剑戟对她的吸引力倒是更多一些。

    转了一会儿,看见一家成衣铺,陆璇把缰绳交给陆沅,提步走进铺子,陆沅拴好马也跟着走进去,一进去就被琳琅满目的布匹晃花了眼。

    昨夜虽然住进国公府,但她们身上穿的依然是边关的衣物,虽说是为了进京而特意赶制的,但衣料远不如这里的料子华贵舒服。

    陆沅伸手摸了摸,眼睛惊奇的瞪大,凑到陆璇耳边自以为很小声的道:“主子,这些布好滑!比小姑娘的皮肤还好。”

    “……”

    感觉到店里其他人陡变的目光,陆璇的太阳穴跳了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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