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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5.

    二月初,告别了归晚阁的掌柜小二,我离开了都城。算算时日,哥哥也差不多已经到了边塞之地蕴城。所以我决定一路向北走,去找我哥。

    一个月内,不断有官兵在街上搜人,不过从最初的一天两拨人,到两三天一拨人,最后变成了象征性地搜人。

    我再次感慨,王俊凯你就靠这群不靠谱的帮你办事,哪怕是把整个大洛朝翻个底朝天你都是不会找到我的。

    城门口已经有一群人等着排队要出城了,一队官兵例行公事检查,绝不放过可疑人事。

    我长嘘一口气,不断给自己打气不要紧张,然后走上前,一个官兵问道:“你出城所为何事?”

    我回答:“民女略通医术,听闻京郊的亲戚病了,正想去瞧瞧。”

    那个官兵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看见没什么可疑,也就放我出城了。

    出了城门,不远处早有马商等候在夹道边上了——我可是要赶远路的,总不能徒步走过去吧,再说了,我可没有暴走妈妈那样的魄力和动力,我只不过是一个去边界地儿找哥哥的妹妹罢了。

    按说这大洛朝的小姐,平时就是种种花看看风景什么的,至多至多要是读了几本书,说话能稍微引经据典的也就可称作是才女了,那是断没有什么闺阁小姐练骑射的。不过花清舞本就是将军之女,小时候贪玩偷骑了马也属正常。而我林舞,从前也经常出入驯马场,还曾经在旅游时和草原上那些桀骜不驯的马儿打过交道,也算是骑马的好手了。

    当然在都城的时候我就是花了大价钱让店主给我挑好的马,反正我也不缺钱。

    马商给我牵来的是一匹棕色的大马,模样倒甚是普通了些。不过我也无所谓,毕竟没有了从前挑车的那种热情了。只要马能够跑就可以了。看着马健硕的样子我挺满意的,爽快地付了钱骑上马就走人了。

    我按照事先打探好的道路紧赶慢赶地走了半日就晕乎乎的了,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很快让我感觉到我一直是在绕圈子走,我迷路了。

    唉,要是有GPS多好啊!前世的我的生活被现代技术包围,却从未有多大感悟。自从来到了科技不发达的大洛朝之后便有了比较。现在哪怕是给我一张死的地图或者一个指南针都比现在两手空空的好吧。无比苦恼之间,觉得还是找个有人烟的地方要好些。

    别看我会骑马,行了半日路也累得腰酸背疼的。刚好路过一个农庄,便不愿再走下去了。不知道路也免得下个村庄离得较远,到了晚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地怪凄惨。

    我的时间还很多,王俊凯不见得会这么快就找到我了吧,况且又是这样的荒山野岭。在都城都没有被他抓到人,在这里我就更加不担心了,随便找了家农户,看见有个中年大婶正坐在门前择菜。

    为讨得大婶欢心,我用极甜的声音对那个中年大婶道,“大婶,我从南边来,请问可以在你家借宿一宿吗?”

    大婶闻声抬起了头,见到我后立马换上了笑脸,满脸的笑纹都快要堆起来似的,“大姑娘快进来呀!哎呀,我们家好久都没有客人来啦!”

    说罢,大婶向我招了招手,又转身向屋内高唤了一声,“丫头,我们家里来客人啦!”看样子似乎很少会有外人来到这里,所以大婶对我非常的热情。

    “来啦——”屋内传来了清脆好听的声音。话音还未落,一个有着小麦色肤色的年轻女子撩开门帘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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