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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卡耐基应付对手的方法4

    卡耐基感叹地想,那位警察,也是一个人,他要的是一种重要人物的感觉;因此当他责怪自己的时候,唯一能增强他‘自尊心的方法,就是以宽容的态度表现慈悲。

    卡耐基处理这种事的方法是,不和他发生正面交锋,承认他绝对没错,自己绝对错了,并爽快地、坦白地、热诚地承认这点。因为站在他那边说话,他反而为对方说话,整个事情就在和谐的气氛下结束了。

    所以,如果我们知道免不了会遭受责备,何不抢先一步,自己先认罪呢?听自己谴责自己比挨人家的批评好受得多。

    你要是知道有某人想要或准备责备你,就自己先把对方要责备你的话说出来,那他就拿你没有办法了。在这种情况下,十之八九他会以宽大、谅解的态度对待你,忽视你的错误——正如那位警察所做的那样。

    费丁南·华伦,一位商业艺术家,他使用这个技巧。赢得了一位暴躁易怒的艺术品顾主的好印象。

    “精确,一丝不苟,是绘制商业广告和出版品的最重要项目。”华伦先生事后说。

    “有些艺术编辑要求我们立刻完成他们所交下来的任务,在这种情形下,难免会发生一些小错误。我知道,某一位艺术组长总是喜欢从鸡蛋里挑骨头。我离开他的办公室时,总觉得心里不舒服,不是因为他的批评,而是因为他攻击我的方法。最近我交了一件很急的完稿给他,后来他打电话给我,要我立刻到他办公室去,说是出了问题。当我到他办公室之后,正如我所料——麻烦来了。他满怀敌意,终于有了挑剔的机会。在他恶意地责备我一顿之后,正好是我运用所学自我批评的机会。因此我说:‘某某先生,如果你的话不错,我的失误一定不可原谅。我为你工作了这么多年,实在该知道怎么画才对。我觉得惭愧。’”

    “他立刻开始为我辩护起来。‘是的,你的话并没有错,不过毕竟这不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只是——’”

    我惟一不能缺少的东西就是希望。

    ——[西]松苏内吉“我打断了他。‘任何错误,’我说,‘代价可能都很大,叫人不舒服。’”

    “他开始插嘴,但我不让他插嘴。我很满意,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在批评自己——我真喜欢这样做。”

    “‘我应该更小心一点才对,’我继续说。‘你给我的工作很多,照理应该使你满意,因此我打算重新再来。’”

    “‘不!不!’他反对起来。‘我不想那样麻烦你。’他赞扬我的作品,告诉我只需要稍微修改一点就行了,又说一点小错不会花他公司多少钱;毕竟,这只是小节——不值得担心。”

    “我急切地批评自己,使他怒气全消。结果他邀我同进午餐,分手之前他开给我一张支票,又交代我另一件工作。”

    一个人有勇气承认自己的错误,也可以获得某种程度的满足感。这不仅可以消除罪恶感和自我卫护的气氛,而且有助于解决这项错误所制造的问题。

    新墨西哥州阿布库克市的布鲁士·哈威,错误地给一位请病假的员工发了全薪。在他发现这项错误之后,就告诉这位员工,必须纠正这项错误,他要在下次薪水支票中减去多付的薪水金额。这位员工说这样做会给他带来严重的财务问题,因此请求分期扣回他多领的薪水。但这样做,哈威必须先获得他上级的核准。“我知道这样做,”哈威说,“一定会使老板大为不满。在我考虑如何以更好的方式来处理这种状况的时候,我知道这一切混乱都是我的错误,我必须在老板面前承认。

    “我走进他的办公室,告诉他我犯了一个错误,然后把整个情形告诉了他。他大发脾气地说这应该是人事部门的错误,但我重复地说这是我的错误,他又大声地指责会计部门的疏忽,我又解释说这是我的错误,他又责怪办公室的另外两个同事,但是我一再地说这是我的错误。最后他看着我说,‘好吧,这是你的错误。现在把这个问题解决掉吧。’我把错误改正过来了,没有给任何人带来麻烦。我觉得我很不错,因为我能够处理一个紧张的状况,并且有勇气不寻找借口。自那以后,我的老板就更加看重我了。”

    卡耐基告诉我们,即使傻瓜也会为自己的错误辩护,但能承认自己错误的人,就会获得他人的尊重,而有一种高贵怡然的感觉。如我们是对的,就要说服别人同意。而我们错了,就应很快地承认。

    1929年,美国发生了一件震动全国教育界的大事,美国各地的学者都赶到芝加哥看热闹。在几年之前,有个名叫罗勃·郝金斯的年轻人,半工半读地从耶鲁大学毕业,做过作家、伐木工人、家庭教师和卖成衣的售货员。现在,只经过了八年,他就被任命为全美国第四富有的大学——芝加哥大学的校长。刚三十岁!真叫人难以相信。老一辈的教育人士都大摇其头,人们对他的批评就像山崩落石一样一齐打在这位“神童”的头上,说他这样,说他那样——太年轻了,经验不够——说他的教育观念很不成熟,甚至各大报纸也参加了攻击。

    在罗勃·郝金斯就任的那一天,有一个朋友对他的父亲说:“今天早上我看见报上的社论攻击你的儿子,真把我吓坏了。”

    “不错,”郝金斯的父亲回答说,“话说得很凶。可是请记住,从来没有人会踢一只死了的狗。”

    确实,这只狗愈重要,踢它的人愈能够感到满足。后来成为英国爱德华八世的温莎王子(即温莎公爵),他的屁服也被人狠狠地踢过。当时他在帝文夏的达特莫斯学院读书—二一这个学院相当于美国安那波里市的海军官校。温莎王子那时候才十四岁,有一天,一位海军军官发现他在哭,就问他有什么事情。他起先不肯说,后来终于说了真话:他被学校的学生踢了。指挥官把所有的学生召集起来,向他们解释王子并没有告状,可是他想晓得为什么这些人要这样虐待温莎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