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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角宿君再次失败了

    一场雪,已经降下,设有火塘的小厅现在是客驿最温暖的地方,因此连子凌和泗水都待在小厅里,刚才三皇子和瀛姝间的那场辩论,她们只用耳朵听,此时三皇子开始质疑新颁发的小选令,和宫女的利益直接攸关,泗水先就忍不住了。

    “殿君和中女史之所以有这样的考虑,是出于杜绝陛下恩赐予宫女的赦钱为层层盘剥,最终所剩无几甚至尽数落入官吏的私囊。”

    三皇子的眼睛仍然直盯着瀛姝,似乎只当这话就是她的回应:“小选改制的初衷本在于消解民众对小选令的抗拒,以彰显君帝的仁德,自然必须考虑相关官吏贪占本应使选户得惠的补恤,但赦钱有十万之多,多数是以帛缎这样的轻货发放,而不少宫女原籍均在京畿之外的州县,孤身女子要将价值十万钱的帛缎运至本籍根本不可行,中女史不会没考虑过这点,我猜,中女史应当先有了计划,当是通过宫中的采办司予以配合,由钦券商予以便利。”

    皇宫日常所需的消耗物用,有一部份是由采办司负责采买,采办司属内侍局,这个机构所有成员都是由宦官充任,宦官们的生杀予夺由皇帝直接掌控,因此相比起那些出身世族的官员,他们不敢明目张胆贪占皇室发放给宫女的赦钱,直接由采办司配合解决求赦的宫女如何将应小选令所得的最大一笔补恤安全带回籍居,不需要经过其余朝廷官署审批,这是最省事的方案。

    采办司通常都会直接让一些大商行将物用供应给皇宫,按期结算货资,以钦券为凭证,因此跟采办司长期合作的商行又被称为钦券商,这些商行资金雄厚,人脉自然也发达,他们的商事遍及各州,且交易金额颇巨,因此常以“货易”的方式与外州合作商行结算,时常还有相互欠贷的需求,因此商行和商行之间也有凭信券书。

    瀛姝所拟定的赦钱发放方案,先是由皇宫内库将小部分铜钱直接发放予请允放赦的宫女,以作为归家途中的盘缠,另将大部分也可以当成货币使用的粮、帛等物交予采办司指定的钦券商,由钦券商出具凭信,再次凭信交由宫女,宫女归家后,便可直接找到对应商行,用凭信支取钱帛等物,甚至可以直接委托官牙,用领取的钱帛购买田宅等等。

    “殿下说得没错,获赦的宫女慢说孤身携带如此多物资归家难保平安,甚至便是仅带着途中刚刚够开销的盘缠,恐怕都会遭遇险难,因此陛下特意择定了每年州县押运赋税来朝的兵丁返回时,赦放宫女,宫女则能与之同行,而由与钦券商常有商事来往的商行直接将等价的粮帛在当地交付宫女,也是最为便利的方式。”

    “这方式是妥当的,可不应由宫女直接领取赦钱,而应当由宫女的父母亲长去找商会兑领赦钱,不需更麻烦,无非只是让钦券商在凭信上注明领取人名姓即可。”

    “为何?”瀛姝问。

    “我刚才说了,小选改制的初衷是什么,宫女多数是出身贫苦民户,若是宫女领取这十万钱,钱归宫女所有,并不能直接改善一家人的贫苦境遇,甚至还会因为这笔钱,闹出一家人对簿公堂的讼事,岂不有违初衷?”

    南次听三皇子这么说,蹙起了眉头。

    他不觉得三皇子的提议合理,可又觉这不是三皇子有意找碴,因为这笔补恤对于贫苦人家而言的确要紧,要是宫女因财而与父母家人产生矛盾冲突,似乎确实是件隐患。

    “小选改制的初衷确实是要让应选民户真正体会到仁政,因此才会规定宫女凡年满二十五岁以上,自愿归家者经请则赦,这是为了让百姓不至因为小选令蒙受骨肉永难再见的痛苦,怜爱女儿的父母,牵挂姐妹的家人,不管生活有多艰难,哪怕家徒四壁,但他们最放心不下的是孤身入宫的亲人平安与否,祈求的是一家尚有团聚之日。

    而绝对不是为了满足那些一心只想靠着出卖亲人换取钱财的人的贪欲!宫女所得的赦钱,其实已经不属于对选户一家的补恤,而是宫女在宫中侍值十余年的薪酬,是陛下给予她们得赦后尚能衣食无忧的保障。”瀛姝显然并不赞成三皇子的倡议。

    三皇子冷声道:“天下哪有不爱子女的父母?不过那些贫苦百姓着实生计艰难,他们可不仅只有一儿一女,中女史连窃取材炭的小儿都能体谅,也当对选户一视同仁。”

    “殿下,这世上的确有不爱子女的父母。”

    三皇子听得又一个宫女贸然插嘴,终于露出了不悦之色,虽然他认出现在插嘴的人是神元殿君身边的凌尚宫,两道眉毛也如同打了个死结,正好司空月狐又替他斟了一盏酒,把酒喝尽,酒盏在食案上重重放下。

    凌尚宫没有因此就退却。

    “婢侍生母过世得早,婢侍两岁时,父亲就另娶了继室,继母后又生下了两个阿弟,婢侍为家中的长女,却知道自己在家中是留不长的,婢侍家中尚有良田,大小共十间屋舍,不过继母已经盘算着待婢侍年满十岁,能卖得‘好身价’了,就找牙行将婢侍发卖。

    家父虽也顾忌着被邻里鄙夷,不过心中只有继母及阿弟,故而谎骗四邻,称婢侍体弱多病,他问过了巫师,巫师称婢侍在家必有早夭之厄,倒是发卖去富贵门第才能得以存活,若不是正好当年小选,且婢侍家中被择为选户,婢侍也早就被父母发卖了。”

    凌尚宫从未提起过她的身世,她自知事时,就从未体会到父母之爱,她甚至在极年幼的时候就知道如果不是当年她的外祖父还在世,且外家离得不远,继母心存顾忌才不敢很虐待她,连衣食都不给,她恐怕是真的会应早夭之厄。

    “凌尚宫的遭遇虽然让人同情,不过却只是殊例。”三皇子说:“制定政令,不能以偏概全,世间毕竟多见慈爱的父母,而子女孝养双亲更是礼律所定!”

    “试问三殿下,官员也理当孝养父母,那么朝廷发放官员的俸禄,为何不直接发放予官员的父母呢?”

    “中女史这就强辞夺辩了,官员若敢不孝,是要被弹劾治罪的!”

    “那么难道官员但凡有私产,均为不孝么?”瀛姝道:“宫女应选时,朝廷已经给予宫女的家人补恤,先期发放的粮帛以及免三年赋役,这笔补恤已经远超卖身为奴的契钱,因此只图钱财的人,绝不会因此对小选令心存抵触,甚至会因此心花怒放,认为占了时运。

    朝廷官员的确和宫女不同,不同之处在于官员入仕后尚有家族,而宫女应选后,其实已经属于宫籍,朝廷给予其家人的先期补恤,就等如买断了宫女的身籍。而宫女获赦之后,等如自立家籍,如宫中现有的宫女、女官,不少已经近不惑之龄,虽然朝廷鼓励获赦宫女婚嫁,可若是宫女难遇良人,当然不能逼迫婚嫁。

    宫女应当赡养父母,那也得先保障自己不愁生计才有赡养父母的余力,而且律法也绝不允许宫女的父母家人再次将宫女发卖,试问宫女若无财帛傍身,该如何养活自己?孝道是子女该尽之责,而非朝廷直接剥夺其私产,强制其行孝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