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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记忆改变

    没想到就过了一个星期,又发生了一起命案,死者名叫张山山,年纪和邵洋差不多,张山山死在自己的车里,就在自己家楼下不远。是家里人发现报的警。警方在排查附近监控的时候,居然又发现了庭芳的身影,这下才真正对她产生怀疑。

    这时警方才查到邵洋和张山山是高中同学,而庭芳的女儿和他们曾经在同一所高中,这件事邵洋父母是不知情的。所以庭芳很可能是故意接近邵洋的。

    于是警察开始追捕庭芳,就在这时有人报警有人要杀自己,警方赶到时看到发生了车祸,庭芳开车要撞另一个人的车,幸亏没有造成太大的伤害,那个人只受了些轻伤。那个人叫李牧,和死去的俩人也是高中同学。这样一来案件也就清晰明了。

    李牧坚称不知道庭芳为什么要杀自己,而自知大势已去的庭芳突然认下了所有罪名,她说是因为女儿死了,可这几个当年在学校里横行霸道的人却过得那么好,她看着生气。警方当时真的觉得庭芳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但做了精神鉴定,还是顺利通过了。

    这期间邵家与张家联合起来,托了不少人,找了很专业的律师,也利用了舆论,就是要坐死庭芳的死刑。

    庭芳在一审之前始终认罪态度良好,谁知突然上诉,开始说自己的女儿是被那三个人杀了,她要报仇。关于她的这个说法,检方也调查了,可毕竟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当时都没有立案,现在人都死了,根本无法验证。

    所以最后的结果也就是施逸所看到的了。

    如果没发生之后这些事,仅仅以律师的身份,施逸也不觉得案子有什么疑点。但现在立场不同了,看待事情的角度就不一样,疑点变得随处可见。

    施逸大约能揣测出庭芳当时的想法,就算她顽抗不认罪,也不过是拖延时间,哪怕是放出去,大势已去,她也很难再得到什么线索,那三家人也不会放过她。所以她干脆认下来,至于上诉,大概只是想在检方那边留个引线,加上促使死刑的结局。

    庭芳的目的就是死刑,临死前才可以见到施逸,只要把信息传递出去,她就可以以死来开启新的一轮。

    如果邵洋和张山山不是庭芳杀的,他们又在庭芳接触之际相继而死,那么就证明确实有一个凶手在暗处。

    而庭芳一直在追踪的只有女儿“自杀”的真相,她只在这件事上对人有威胁,那个凶手的目的也就不言而喻。

    想到这里施逸忽然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也说不好是不是松了一口气,他终于说服了自己,他相信了庭芳的说法。即便他的妹妹不确定是不是受害者,至少庭芳女儿的死另有隐情。

    只可惜庭芳的笔记是参照更早一轮写的,基本是从他们通过八音盒联络开始,前面发生的事没有记录。施逸对庭芳的了解还是太少,包括周在的死,他了解的也只是片面。虽然在笔记里庭芳也有提到她对邵洋、李牧以及张山山旷日持久的怀疑,但对于这个怀疑的由来与细节却没有记录,在施逸看来确实是证据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