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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对错

    酒馆。

  江湖不能没有酒馆。

  因为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酒,酒实在算不上是个好东西。

  喝酒误事,喝酒伤身,单纯的喝酒好像带来的全是坏处。但当你真正落寞无助时,能安慰你的却也只有酒了。它把你带入迷醉的梦境,让你摆脱痛苦,让你重获新生。

  所以江湖不能没有酒馆,江湖处处有浪子,有归客,有伤心人。他们需要一个地方来暂时栖息,他们需要一个地方,既能让他们沉沦其中,又能让他们重新振奋。

  酒馆哪里都有,但酒馆里的酒却不相同。

  余牧有些喝不惯这里的酒。

  西北的酒正如同这里的人一样,粗俗豪迈,放肆不羁,入口便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在你喉咙里乱闯,所以余牧只喝了半碗便趴在桌边不停地咳嗽。

  他身上的伤还远没有到康复的程度,喝酒当然对伤口的恢复不利,但余牧需要喝酒,他要用烈酒让自己的脸色红润一些,显得不那么苍白。

  余牧坐正身子,对面的男人笑着摇头,他摇头既是否定余牧的酒量,也是拒绝余牧一道穿过沙漠的请求。他叫陆白,是一支商队的领队。

  “陆兄,难道此时真的没有再商量的余地?”余牧还是有些不死心。

  陆白道:“老弟,不是我不愿意帮你的忙,只是这个时候往商队里多加一个人就是多一个麻烦。河渠镇现在剩下的几支商队,我敢说绝对没有人愿意带上你。你挑的实在不是时候。”

  “银子的事儿都好说。”余牧试探着道。

  他伸出手比划道:“二百两?”

  “这不是钱不钱的事儿。”陆白摇着头走开了。

  陆白所言非虚,本来商队为了安全平常就很忌讳带上陌生人,何况是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余牧端起酒碗又放下,他叹了口气,显然是想不出什么别的办法。

  正当他发愁时,面前又坐下了一个男人。

  男人满脸的络腮胡子,加上五大三粗的身材,颇有几分北方汉子的豪迈之气。

  男人道:“我叫王九,不知小兄弟你怎么称呼?”

  余牧道:“余牧。”

  王九道:“余兄弟,刚才我听到了你们俩的谈话,你是想托一支商队带你穿越大漠。”

  余牧道:“我正发愁呢,一个人可没办法穿过大漠。”

  王九笑道:“不瞒你说,我是一支商队的首领,你若是不嫌弃便可跟随着我的商队一起穿过大漠。当然这是有条件的。一百两银子。”

  “一百两?”余牧感到有些奇怪。

  王九解释道:“你也别嫌贵,其实我只要了你五十两银子,另外五十两是替你自己买一匹骆驼的。”

  嫌贵?余牧当然不是嫌贵!

  前面余牧给陆白出价两百两请他帮忙都被拒绝了,王九反而只出价一百两,还生怕余牧嫌贵不答应。

  “如何?”王九问道。

  余牧道:“王兄也不问问我为什么一个人要穿过大漠?”

  王九笑道:“这与我无关,不过没事谁也不会跑到这地方来的。”

  余牧道:“我听前面的老兄说商队是很忌讳带上陌生人一起赶路的,王兄怎么就愿意仗义相助?”

  王九道:“人在江湖,有人帮和没人帮,那是两个境地,我们走南闯北的最是了解这一点。我这个人嘛,是能交一个朋友就交一个朋友,能帮上忙就尽量帮。以后万一我有什么难处,遇到相识的人也会有个照应。”

  余牧抱拳道:“既然如此,就多谢王兄了。”

  王九道:“说定了,我们商队明天一早出发,到时你在这酒馆门口等着就是。”

  余牧点头应道:“好。”

  直到第二天早上余牧才知道,他的沙漠之旅并不像昨天王九承诺的那么容易出发。

  “九哥,虽然你是商队的首领,但你也不能不和大家商量便私自把人带上吧。”开口质问王九的叫郝山,他旁边还站着一个与他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是他的同胞兄弟郝水。

  王九虽然是商队的首领,但他自知理亏,态度也不强硬,只道:“大家都是出门在外,闯荡江湖的,能帮就帮一把,就像我当初帮你一样。”

  郝山眼睛一瞪道:“他能与我比吗?你我都是一个村子里的,他呢?你才刚刚相识就答应带他一路。九哥,我就不信你肯定他是好人!”

  王九的脸上闪过一丝愧疚而无奈的神情:“哎,银子我已经拿了,话我也说出口了。你们要是不同意,我可以不和商队一起走,等明天再带他出发。”

  郝山还欲再说什么,郝水却拉住了他。

  “郝山,再怎么说九哥也是商队的首领,他要带人,那就带吧。不过九哥,你自己带的人,你自己负责在前面看着他。”郝水虽然话说的不好听,但总算给了王九一个面子,同意让余牧与商队一道。

  余牧不明白为什么王九昨天不和商队的人说好,但好在他不用再找另外一只商队来带自己穿过沙漠了。

  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来到王九的身边,王九吩咐道:“去待在你郝叔身边去。”

  这个孩子是王九的儿子王青,这是他第一个和父亲出来闯荡。

  比荒凉的戈壁更荒凉的地方是什么?死寂的沙漠。只要那条一望无际的地平线存在,你就无时无刻不会感到恐惧,对死亡的恐惧。你会觉得沙子从四面八方向你包围过来,将你吞噬,将你永远留在这里。

  在这种地方,你会感受到对生命的渴望。你若是能看见一株带刺的骆驼草,便会觉得这种和‘美’沾不上边的植物是那么可爱,如果你有幸能够遇到一株红柳树或者胡杨树,你会觉得它比一座巍峨的高山还要伟大,你会被他们坚韧顽强的生命力所打动,正如深爱这片土地的人,他们身上所拥有的那种不屈的意志。

  余牧和王九骑着骆驼走在商队的最前面。骆驼比马走的慢些,也更稳一些,只是身上有伤的余牧连马都上不去,更别提背更高的骆驼了,最后还是王九搀着余牧上去的,惹的众人一阵哄笑。

  “余兄弟,走南闯北身上没些拳脚功夫可是不行,你的身子是有些弱了。”王九取笑道。

  余牧笑道:“我正是因为拳脚功夫不行,这才挂着把剑吓唬吓唬别的小蟊贼。”

  王九道:“行走江湖功夫是有的,但最要紧的还是经验,谨慎一些总是没错的。”

  “是啊。”余牧点头道,经过三贤庄的事后,余牧对此话深以为然。

  王九指着前面一丛骆驼草道:“你看那丛骆驼草好看吗?”

  余牧哑然道:“这种植物好像和‘好看’二字不太沾边。”

  王九哈哈一笑道:“也是,你在中原呆了那么久,什么奇花异草没有见过。不过等到明天你就会明白这丛骆驼草是多么美丽漂亮了。”

  余牧看着无边无际的沙漠忽然道:“王大哥,你说沙漠危险吗?”

  王九肃然道:“当然!就算是最有经验的商队也不敢说一定能保证安全的走出沙漠。恶劣的天气,匮乏的资源,再加上容易迷失的地形。最可怕的还不是这些,流沙,风暴,海市蜃楼,这些真正要命的随时都可能发生。”

  余牧笑道:“好在王大哥你经验丰富。”

  王九瞥了一眼余牧骆驼上的行李道:“我看你没带多少衣服?”

  余牧道:“我倒是没感觉到冷。”

  王九道:“是,现在你还感觉到比较凉爽,等到了晚上你就会知道沙漠的夜晚有多冷了,那种冷是真的能把你活生生冻死。”他将自己带着的一件厚棉衣扔给余牧道:“我多带的衣服多,这件棉衣给你晚上御寒用。”

  余牧抱拳道:“多谢王大哥了。”

  王九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收了你的银子,不安全的把你带出沙漠能安心吗?”

  余牧笑笑,拿起自己的水壶又喝了一口,但他的水壶已经空了。

  王九见状又将自己的水壶递给了余牧:“你第一次进沙漠,对于喝水这件事只是跟着自己的感觉走,感觉渴了就喝,这很正常。喝水其实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你要有自己的‘计划’。”

  余牧倒不是忍不住,只是他有伤在身,必须经常喝水。

  王九看向前方道:“看到队伍中间的那只骆驼了吗?它驮着两大箱子水。它可比那些驮着瓷器,丝绸,茶叶的骆驼重要多了,甚至比我们每一个人的命都重要。它要是丢了,我们整个商队都得葬身在这片沙漠里。”

  听了王九的话,余牧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结果却发现郝水正在盯着自己,他的眼光好像一只在盯着猎物的豺狗。余牧无奈一笑,看得出来郝水对自己很不放心。

  进入沙漠的第一天还算平静,余牧裹着棉衣睡在了自己的骆驼旁边。不远处郝山郝水两兄弟负责上半夜的守夜,守夜的都是两人一组,下半夜是王九父子接替,明天再换别人。余牧当然不在守夜的人选当中,因为商队中没有一个人信任他。

  两天后,余牧终于明白王九的话了。当你只能看到无边无际的黄沙时,眼前出现哪怕一株野草你都会觉得它艳丽非凡。生命在这片禁区中总是显得尤为可贵。

  余牧是沉默的,长时间的处在荒凉之地,即使是再健谈的人也会变得安静。

  王九道:“看来我们的运气不错,这几天没有碰到沙暴,希望我们的好运气能一直保持下去。”

  余牧道:“除了沙暴之外,我记得你说过还有别的要命的危险。”

  王九道:“现在已经快到冬天了,沙漠里基本上不会再出现海市蜃楼。流沙嘛,只要你老老实实的走在沙脊上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余牧道:“我们大概还需要多久才能穿过沙漠?”

  王九道:“还有四五天吧。怎么?已经在沙漠里待烦了?”

  余牧苦笑道:“这里的景色我实在是喜欢不起来。”

  王九口中的好运气并没有持续很久。

  “快跑到沙坡的前面!!!”王九看着即将袭来的沙暴朝着后面的人怒吼道。

  王九的儿子王青跑着扑进了王九的怀里,生死时刻他必须和自己的父亲呆在一起。

  郝水也在指挥着商队:“把骆驼放倒!人缩在骆驼后面!!保护好货物!!”

  商队里大多是经历过很多的老人,但此刻他们也显得十分慌乱。即使是再勇敢的英雄,面对这些无法抵抗的东西时心中也难免产生畏惧。

  余牧顶着狂风最后看了一眼沙暴,他随即如郝水所说,蜷缩起身子,整个人都躲在了骆驼的后面。

  呼啸的风声从四面八方传来,睁眼什么都看不清。沙粒借着狂风肆意地侵袭着一切可以侵袭的东西,黑暗在此刻居然能让人感到些许温暖。

  沙暴过后,沙漠又恢复了死寂的安静。

  余牧费尽全力探出半个身子,他的另外半个身子还埋在沙子里。灰头土脸已经不足以形容他现在的惨状,可余牧并没有精力把自己收拾干净,他正忙着一下下的吐着嘴里的沙子。王九看到他半插在沙子里不禁失笑,他过来搭了把手将余牧从沙子里拽了出来。

  不远处商队的众人也逐渐起身,郝山郝水清点着人手和货物,王九也走向前去询问情况。

  郝水颇感庆幸的道:“水箱洒了小半箱水,不过还好,剩下的水足够我们穿过沙漠了。瓷器倒是碎了不少,其他货物没怎么损失。”

  王九道:“有人失踪吗?受伤的情况呢?”

  郝水瞥了一眼还在吐沙子的余牧道:“商队里没人受伤,人也是齐的,不过我不负责你带的那个人。”

  王九道:“他也没什么问题,你带着大家把货物整理好。”

  郝水点了点头,转身带着郝山组织人手整理货物去了。

  夜晚很快来临了,经过沙暴的洗礼商队上上下下都十分疲惫,守夜的人选让众人犯了难,大家刚刚将货物整理完毕,谁也不想再担任守夜的任务。

  没帮上什么忙的余牧这时站了出来。“要是你们信得过我的话,今晚我可以守夜。”

  众人立时躁动了起来,郝山开口最快,他直言道:“谁信的过你?”

  王九道:“大家今晚都好好休息,今晚我陪余兄弟守夜。”

  见王九表态,众人也没有别的意见,他们虽然信不过余牧,但完全信任王九,况且疲惫的身躯也不让他们再提出别的意见了。

  夜色降临,火堆生起。

  王九安慰道:“在沙漠中守夜有这个火堆的话,时间就会没有那么难熬。”

  余牧笑道:“难不难熬天一亮不就过去了吗。”

  王九道:“看来你心里早有准备啊。哎,这个时候要是有酒就好了,有酒还得有肉,有酒有肉不如有个好梦,梦里什么都有。哈哈哈哈哈。”王九说着说着自己倒是被自己给逗笑了。

  余牧道:“有酒。”

  王九疑惑道:“你有酒?”

  余牧道:“有酒。”

  王九还是不太相信:“你真有?”

  于是余牧真的就从怀中掏出一壶酒。

  王九痛饮一口,直呼好酒,可这并不是什么好酒。

  王九把酒壶还给余牧,火光把他的脸照的通红。“你说人有时候是不是特别容易满足?在这么冷的夜里能喝上这么一口烈酒。我觉得,呵呵,我都不知道怎么说了,就是让人感觉很好。”

  余牧道:“王大哥你一定喝过很多酒吧。”

  王九应道:“当然,我走南闯北这么些年,各地的酒都喝过不少。”

  余牧道:“如果现在你能想喝什么酒就喝什么酒,你最想喝什么?女儿红?杏花村?竹叶青?状元红?剑南春?”

  王九连连摆手道:“你报的太多了,我哪里知道最想喝什么。”

  余牧道:“但是你现在只能喝到这壶浊酒,而且你喝的时候还觉得它是人间佳酿。选择太多未必是什么好事,有时候没有选择反而就是最好的选择。”

  王九笑道:“你们中原人就是会说话。我还没问过你,你是哪里的人?”

  余牧沉吟了一下道:“算是江南人氏。”

  王九道:“我曾经去过杭州,真是个好地方啊。西湖美景,让人陶醉其中。可惜我的家在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我的女人因此天天操劳,我的儿女一出生就得忍受这里的风吹日晒。我真希望能带她们到江南去,让他们也见见那里的美景,在那里好好享福。”

  王九的话让余牧颇为吃惊,一路上余牧遇到的人都极为热爱这片土地,因为这里是他们的家乡,沙沙甚至宁愿死在这片土地也不愿离开。而王九话里却对自己的家乡颇为嫌弃。

  余牧也没深究,他接着王九的话问道:“你还有女儿?”

  听到余牧说起自己的女儿,王九脸上满是笑意。“两个女娃儿,双胞胎,嘿嘿。她们刚出生的时候脸上粉嫩粉嫩的,结果现在大了些,脸却被风刮得比我这个男人的手掌还糙了。”

  酒壶逐渐见底,余牧的睡意也变得有些止不住了。尽管他还在尽力应答着王九的话,但余牧的脑袋早就瞌睡的一坠一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