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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生死 疲劳

    如果死亡有颜色,那么它会是什么颜色呢?

    对于墨衫来说,一定是黑色。因为这世间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黑色的。

    墨衫是个盲人。但在他那个家里,似乎没人知道“墨衫”或者“盲人”这两个词,那个男人……从亲缘关系上应该算是他的父亲吧,总是称呼他为“死瞎子”或者“废物”,而他的妈妈……他从未真正了解过自己的生身母亲,现在和那个男人在一起的女人愿意私底下叫他“野种”。

    墨衫从不在意这些,名字只不过是一个代号,并不能代表你是个什么东西,就像男人养的一条狗,他管它叫儿子,但这样的称呼并不能改变那个东西是条狗的事实。

    两条狗。黑暗中的墨衫突然想到了这个好笑的类比笑话,他咧开嘴,无声地笑了。

    男人和女人,在人前都是衣冠楚楚,极有风度的成功人士,他们也把墨衫送去了学校,并一直供他读到了大学。但墨衫清楚这不是因为他们有多爱他,他只不过是男人和女人完善所谓“人设”的工具。就像那个生了他的傻女人的坟茔,男人在那座土馒头前哭得有多痛苦,晚上与新的女人云雨时,笑得就有多开心。

    所以墨衫对他所做的事不后悔,一点也不。他们早就该死的。

    墨衫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很宽容的人,毕竟他在自己设定的五套谋杀计划中,选取了最无痛的那种。这是为了回报那个男人把自己生出来的恩情。

    至于那个女人……希望警察能够从旋刃下把她找全吧。毕竟她现在应该不比肉泥好到哪里去了。

    他不想给警察添麻烦的,一点也不。他给了女人机会,只要她对自己没有歹念,她甚至都不会死。

    可是最终,她还是用最凄惨的方式死在了墨衫面前,听着耳边凄厉而又戛然而止的惨叫和锋利的刀叶切割烂肉的嗤嗤声,墨衫很满意,但也很失望。

    因为那股失望,墨衫最后点燃了自己的公寓。他在公寓的其他房间都做了万全的防火措施,堵死了卧室的门缝。在最后一次与空气道了句晚安后,他闭上眼睛,陷入了他从未脱离过的黑暗中,手中的打火机落地。点燃了卧室里的一切。

    用于引燃的,是酒精,油脂和他最后一部剧本杀手稿,硬核悬疑推理本:《他,她,它》。一部讲述一个男孩用诡计报复了所有人的故事,案件一点都不复杂,只是诡计精巧,应该会难倒很多菠萝头玩家吧。当时在创作时,墨衫就有些恶趣味地想到:谁能想到,一个硬核推理本的创作大佬,最后的封笔之作,竟是要依靠纯粹的感性代入才能找到最后的凶手。

    这是他的故事,是一个完全靠感性支撑的无厘头的复仇。名字中,最后一个“它”字,洛木是留给自己的。

    读完大学的墨衫,对于那个男人而言,就是失踪了,而对于那个女人而言墨衫就不该存在。所以他们并不关心,也绝对不会想到墨衫在大学居然获得了四年的全额奖学金,并靠着写作挣出了全部的学费,并靠着这笔钱在他大学所在的城市租了一套价格不菲的公寓,最后还直接把它买了下来。

    在不爱你的人的世界里消失就是这么简单。你只要悄悄的,悄悄的离开。他们就会开始欢呼雀跃你的不见。即使你只是躲在了门后,他们也看不到,或者说,不想看到。

    一个“失踪”了五年的人能做些什么呢?一场畅快淋漓的谋杀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她,它》的复盘本中写到:男孩骗父亲喝下了带有安眠药的酒,他静悄悄地回到了房间,就像往常的夜晚那样对着自己的奥特曼模型说了晚安,然后他躺在床上沉沉睡去,直到用闹钟制成的定时装置激发,烈火吞噬了一切。

    在现实中,一切也都差不多,父亲喝完酒后回了房间,男孩抱着他的英雄玩偶静静安睡,只是那个火海中的男孩不是谋杀者本人,而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

    孩子是无辜的。墨衫很清楚这一点,但布置好一切的他已经很累很累了。如果他是健全的,或许还有余力为那个孩子的命操劳一下,但不幸的是他是个盲人。一条年轻的生命和身为盲人的他苦心经营的复仇相比无关紧要。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人的性命如此不屑一顾的呢?墨衫问自己。

    也许是自己那天被男人赶出屋子,暴雨倾盆,他被迫和那条肮脏的大狗挤在狗窝里的时候?(也可能是被它咬得遍体鳞伤时,墨衫默默补充)还是上中学时,自己被一群男孩堵在角落,他们强迫他脱下衣服,一边拍照一边嘲笑他的时候?还是当他最后一次来到母亲的墓前,摸索到的却是厚厚的浮灰,知道了这座坟从没人来探望打理的时候?

    这个世界既然以痛吻我,那我何苦还要抱之以歌!

    黑暗中的墨衫又叹了口气。做这些事情时,他的心中涌动着某种畸形的狂热,从未有欲望想过这些,直到现在,他才有时间细细整理自己的思绪。

    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自己好像没死。

    墨衫感觉自己躺在一块冰凉的钢板上,或者说,躺在一间由钢板拼成的房间里。他自然垂落的双手手指不经意地搭在地面上,冰冷的钢板和几乎同样冰冷的手紧密地贴合,墨衫细细地感受着从四面八方传来的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