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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野孩子的自我修养

离开成都之后,我像失恋一样地开始疯狂怀念它。

拥有一个不是故乡的故乡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在成都念书的日子,是我无法复制的黄金时代。说起那些花重锦官城的可爱春日,窗含西岭千秋雪的旧时梦境,想到安仁古镇千禧街的客栈,黄龙溪玩儿水枪的小孩儿,四月初平乐带着凉意的漂流,骑行洛带回城路上突如其来的大雨,红星路四段校车必经的隧道,从小酒馆到东郊记忆的每一场演出和宵夜,都会让我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感到安心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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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正的故乡,是在北方的沿海小城。记忆里的故乡似乎只有从学校到家的两点一线,此外我对那个城市一无所知。我在那里度过了焦躁不安的青春期,只记得海风微凉,夕阳刺眼,儿时的冬天还有没过膝盖的大雪。总之,故乡这件压箱底的嫁衣,我想我再也不会拿来穿了,它只适合生长在照片里,被挂在墙上。

我用了不多不少的时间,去过不多不少的地方。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迁徙,让我愈发感觉不到自己的重量。

曾经在十一月的东莞,把酒店的浴袍当外套穿到了草莓音乐节的现场;四月的重庆,坐在南滨路的江边看两辆缆车相遇又分离,有几次都没有如愿看到夜晚开灯的洪崖洞;九月的色达,独自前往似乎是一种冒险,离开的前一天,坐在坛城宾馆前的台阶上,忽然感到自己像一个无耻的闯入者。我在青岛吃下了人生中第一块臭豆腐,在泸州沱江与嘉陵江交汇处看朋友在沙滩上写女友的名字并画下一颗心。不久前在三亚闷热的海滩上,听草东没有派对的《山海》:我听见那少年的声音,在还有未来的过去。渴望着美好结局,却没能成为自己。

常常有人和我说到“自由”这个词。我是那种给我一把枪,我能把自己干掉的野蛮人,骨子里带着自虐与自毁的快感,凡事不留任何余地,从不给自己任何后路,像是永远都在叛逆期的野孩子,却又能随时冷静下来审视自己和他人。

我知道那些理想生活方式的标杆,往往只是假象,没有人知道那些失眠的晚上你的焦躁来自哪里,就像没有人在乎你在乎的事。年轻人们被困在格子间和出租屋里走不出来,我庆幸自己有不计后果逃离的勇气。或许鲁莽,但我时刻做好为自己所获得的自由而付出相应代价的准备。

哪有什么自由,挺住意味着一切。就让创作者来做创作的事,外交官来做外交的事,猫头鹰负责彻夜不眠,长颈鹿负责仰望远方,所有一切,各司其职,秩序井然,世界多美好。

所有对真正热爱的事物和人的追逐,都是挫骨扬灰死不休的极端,像中毒一样失去自控,带着性瘾患者一样的热情,油锅里滚过并且死而后生,死不悔改。那种热爱,就像闷热夏天没有空调的晚上紧紧抱着入睡,北方温度零下的冬天在街边打开一罐冰可乐边走边喝。

腰乐队有一首歌,《我们究竟应该面对谁去歌唱》。很多时候,我都不知道,我,或者我们,究竟应该面对谁去写作。在这个人人都是作者,却很少有真正读者的时代,什么样的文字是真正被需要的?

永远解不开的谜,对自我的无知,人与人之间真正沟通的可能性,似乎我所试图去思考与探讨的一切,没有一样是轻松愉悦的。所有故事里的人年轻、性感、热情、积极。却又孤独、沉重、虚无、暴躁。我着迷于真实与虚构之间的迷幻地带,平静叙述里的陷阱与杀机,想要借此成为一个强大的情绪侵略者,即便到最后连我自己都分不清楚虚实真假。也许根本没有必要追根溯源去分清什么,迷幻是最好的状态。

世界上酷的事情太多了,在泥滩里打滚,用啤酒洗澡,坐上一艘一百岁的轮船环游世界。我想做的事情那么多,多得像全世界的乞丐,全世界的城管,全世界的牛排,全世界的盗版书,全世界的我爱你。但又少得像全世界的爱情。我们穷尽一生追求的,不过是想要成为自己。

《偷窥狂》里面有台词说:所有我拍到的,我都会失去。

我知道,只有失去的,才是真正属于我的。

失去的时间,失去的人,失去的自己,最后都变成了故事。

所以,说不出来的话,就写成故事。给酒鬼,给夜猫。给造梦者,给生活家。给没有故乡的人。给丢失爱人的人。给曾经无数次想要杀死自己的人。给所有孤独的人。记住你的来路,比明确你的去路更为重要。

谢谢你们包容我为非作歹,并且愿意做我的同谋。

小瓷

2016年5月16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