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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美人

    时值春末,乌京大街小巷酒肆飘香,车马骈阗。越是金币楼台,人越是摩肩接踵的挤在一起,繁华竞逐。

    莒城战事刚过,一东的碎冰还未消融,叶知秋踏着尸血荒脊而来,猛见乌京这朱门绣户满目摇红,总觉得恍若隔世。

    彼处兵戈未息,此处已锦绣成堆。

    “小姐,还是乌京好啊!”

    “对啊,真是热闹!”

    扶春和玲珑两人也有几年未回乌京,此时挤在马车一侧有说不完的话,脸上全是久别归乡的兴奋。

    叶知秋坐在车内,巴掌小脸上亦露出笑容。

    她在乌京长大,比起谷水的青青客舍,这里承载的记忆更多,更像她的家。

    但原先的相府已是吴歇的府邸,不能住了。他们此次回的隐蔽,亦不想叨扰乌京旧友,只能再另找一处宅子落脚。

    于妈妈老早打听清楚了。她是乌京城中的老人,摸爬滚打几十年,走过的路比旁人踏过的桥还要多。

    东市千灯,最是客多。

    叶知秋的马车还未到,于妈妈已经迎上来了。

    “姑娘,慢些。”她一手将人利落的扶了出来,一边介绍长街两侧的茶楼酒馆,当铺作坊。

    “此处离宫不远,休市也早,不扰姑娘歇息。周边八街十六巷,个顶个的热闹,只有这里夹在几处民宅小院,最是不显眼。我看一眼就知道,定是能合我家姑娘的心意。”

    叶知秋站在宅子外头的旷地上,望着眼前一角房檐瓦色清明,也觉得很合适。

    落脚的地方定下了,于妈妈又请了几个手脚利落的,将院子收拾的服帖妥当。等到忙完,已经日沉西山了。

    叶鄢砚还没有回来。

    叶知秋只好将熬好的药放在罐子里煨着,伏在案前看父亲留给她的手记。

    叶知秋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这手记在她心上早已熟读翻烂不下万次。

    此刻却看得烦躁。

    父亲要她继续当宋离的妻,是为护宋家最后一点体面,她明白。命她入宫做帝师,替他暗地辅佐少帝,是为顾忌虞后,她也懂。

    可突然授她兵法时政,又将这倾尽半生之的手记传予她,是不是有些急?

    为什么要这么着急,父亲的病,远未到绝地。

    扶春和玲珑轮着去掌灯,室内灯影绰绰,经久不歇。

    “小姐有心事?”扶春看她发呆,在她眼前挥了挥手。

    叶知秋回过神来。

    窗外矮楼鳞次栉比,还未浓稠的夜色裹在人声鼎沸中,像九霄天上落下的一层薄纱,让人看不清来日。

    她忽然起身,仔细收了手记,开口道:“外头这样热闹,夜还不深,咱们也去逛逛。”

    扶春和玲珑互看一眼,喜的眉头直跳:“于妈妈!小姐说要去逛逛呢!”

    于妈妈刚从一堆杂事中歇下,听了这话直摆手:“饶了我个老婆子吧。今日这把老骨头算是累散了,不能动了,就不跟你们年轻丫头凑热闹了。”

    却也不忘叮嘱:“姑娘怕黑,多带几个小厮壮胆。莫回来晚了,贪玩老爷要骂的。”

    说来也巧,这几日正赶上乌京城中酒宴诗评的赛尾。

    顷刻,叶知秋几人已换上简装皆作男子打扮,带着家丁出了门。

    香楼浮歌,酒色醉人。

    所谓酒宴诗评,不过文人雅客寻个机会高坐红楼,才子饮酒赋诗,美人吟唱戏舞。

    烟花垂柳之地,红馆内人山人海。

    才子们面貌平平,诗词平平,无甚看头。倒是青纱红雾中吟诗的美人,各个桃花粉面,□□雪肤,还可一看。

    尤其中央的歌姬,倩影婀娜。即便隐在半截屏风后头仍难掩姿色卓绝,眼睛媚似银钩,吊的人心里发痒。

    叶知秋对诗词不感兴趣,今夜春浓,她挤在人堆里,也想看清这据闻连着三年霸榜乌京美人榜单的魁首,到底长什么样子。

    扶春和玲珑在前头一阵猛攻,人海中替她开辟出一条道路。

    她终于够到了前排。

    大概美人心有灵犀,屏风后的琉烟状似无意朝台侧看了一眼。美人回眸,端的是艳色悱绝,蛾眉曼睩。看的叶知秋直发愣,果然天生尤物,名不虚传。

    琉烟的目光在叶知秋身上短暂停留了片刻。

    她是妖妍妩媚的明艳之美,台下这女子却是另样脱俗。虽着男子劲装,仍不难看出姿丽绝尘,玉骨冰肌。

    果然,天下美人,各有风味。

    扶春和玲珑还在人海中苦苦挣扎,二脸兴奋的问道:“公子,看到了吗?长得美吗?”

    叶知秋回头一笑,点点头,露出浅浅的梨涡:“简直绝美!”

    红馆外,陆行风还在跟人拉拉扯扯。

    “老子不去不去!”

    他以一种常人难以模仿的姿势将两手扒在门沿上,腰带几乎被扯到□□,脚上却纹丝不动。

    姚万里本就胖,拽的一头汗,手中的白玉扇子都要掉了,终于松了手忍不住骂了一句:“陆兄,你去了一趟莒城,怎么竟怂成这样,鸟都萎了吧你!”

    又推了一把旁边的简玉珩和温子然:“你们两也是个不中用的,不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