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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张天叙坐上开往北京的列车后不久,我们陆续到不同的大学报到。

    而我上的大学不用住校,这样最好,我讨厌和其他人挤一个房间。我也不想主动去结识任何人。在我眼里,所有的人忽然都失去了魅力,不知道为什么。

    高中比较熟悉的朋友里,除了茜伶还会和我发发短信,其他的都已失去联系。我享受着这样一种我行我素的孤独,没有人注意,更没有人纠缠。

    我的大学是以盛产垃圾而著称的学校,只要有钱就能塞进各种各样的人,有些学生甚至夸张到不可思议的程度,而在这学校里,不管发生什么都不必觉得太奇怪。

    第一个星期老师上课,底下有两个学生在喝啤酒,喝得满脸通红,酒气冲天,老师居然视若无睹,兀自陶醉地上他的课。

    直到喝酒的一个男生失手把酒瓶子摔碎在地,众生侧目,老师才慢条斯理地说了一句:“不要弄出声音来,不然出去。”

    我旁边一个女生正在化妆,听到动静的时候抬起眼皮瞥了事发地点一眼,面不改色地继续涂眼影。

    我不由得想,为什么从小学到中学,中学到大学,脱节得如此夸张。如果按照这样推算,从大学到社会的过渡究竟要恐怖到什么程度啊。

    虽然我们每堂课基本上都乱得不可开交,但是并不代表没有认真听讲的好学生,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方客侠是我见过的脑子最有病的男生,*妈是我们的校长夫人,据亲眼所见的学生透露——他一直管妈妈叫母亲大人,而且毕恭毕敬,不管人前人后都是这样一副德行。

    在他眼里,大学里这种只需要背书就能得分的考试,如果不考到满分,这个人就是弱智。

    但是毕竟要在大学里考满分是不太可能的,方客侠无可避免地成为他自己口中的弱智。尽管他已经是我们全系第一,他还是胸闷不已。当天黄楼顶层就传来了慷慨激昂的钢琴声,据说那是他特有的发泄方式。

    他对自己的苛刻,恐怕就是圣人都会觉得过分,可不知为什么,我很佩服他这种病态的自律。

    不过也只是佩服而已,我从来没想过要跟他成为朋友。

    其实,他是个很像言情里男主角的男生。皮肤白白的,眼睛不大不小很有神,鼻梁挺直,头发柔软有弹性,个子偏瘦,看起来很理性。但是一个人的个性必然会影响到他的外表,受那种二百五性格的制约,方客侠每时每刻都给人一种神经质的感觉,令人敬谢不敏。

    我们学校的学生会选举都是辅导员说了算,不知道究竟是因为方客侠成绩好,还是他爸爸是校长的缘故,他一直是学生会雷打不动的主席。

    一开始听说主席是方客侠的时候,很多活泼的学生就说完蛋了,什么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根本别指望,肯定都是些演讲比赛呀,文学沙龙啊之类无聊的聚会,连春游都不会出市区。

    在这个学校里,主席如皇帝,一朝天子一朝臣。方客侠一上任,立刻开始培植一批自己圈子里的学生会干部。他的方法比较独特,用自己的奖学金买了一个超大的空间,一级国际域名,弄成BBS,公开招聘版主。

    在网络时代,他的做法实在可以算得上是明智之举。学生会的BBS一个星期内注册会员过千,即使白天都有几百人同时在线。

    那时候家里因为给我缴纳昂贵的学费,经济一下子跌入低谷。还好我不住校,所以家里人基本上不必给我什么钱。于是我开始自谋生路,埋头给各个杂志社写没有营养的快餐或者小资杂文赚零花钱,对学生会的变故一无所知。某天查资料时无意闯进了页面做得美轮美奂的文库,泡在里面一看就是一整天。

    我贴第一篇文的时候,各大版块的版主都已经就任,正是“嘉年华”最兴盛的时期。

    贴了自己第一篇文之后,电脑的网卡坏掉了,一连好几天没法上网。还好我的娱乐项目对电脑配置要求极低,那台内存只有32兆的电脑于我而言,能不能上网,网速如何都不重要,只要ord功能尚且健全就没关系。

    我带着存了文章的软盘到网吧里E-Mail给杂志社,已经是半个多月后的事了。两块钱可以上一个小时,我几分钟就把文章发送完毕,接下来的时间无所事事,于是登陆学校的“嘉年华”BBS。

    BBS上置顶了一则通知,关于版聚。所有留守本市的版友3号到学校附近的BOBO吧,国庆狂欢。

    BOBO吧离家很近,几乎每天回家都要路过,我琢磨着要不要去凑个热闹。

    2号晚上我看了通宵的DVD,一觉睡到3号下午5点。醒来后,瞪着窗外渐渐变黑的天色发呆,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去BOBO。

    大约在*赖了十来分钟,我终于还是爬了起来,看着空荡荡的家和冰冷的电饭锅,叹口气后套上外套,穿上鞋子出去觅食。

    在附近的韩国料理店要了个拌饭打包,我一边想着明天干脆到后面那条街的池上便当要个双拼叉烧饭一边往家走,路过BOBO时,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二楼的窗户。摇曳的烛光和剪影,似乎还可以听到震耳欲聋的吵闹声,我拎着我的拌饭推开门,叮咚的风铃声响起,门口吧台一个剪着一刀齐刘海的女服务生笑着抬起头来,“晚上好?”

    “晚上好。”我在偌大的厅里扫视,“这里是不是有个版聚?”

    “是有,你说哪个版聚?这里有三个。”

    这么热闹?我不由佩服地说:“是个叫嘉年华的……”

    “嘉年华的版聚是吗?”女服务生甜甜地笑了一下,拿出一个精美的大本子,“来登记一下吧。”

    还要登记?我头痛地放下拌饭,接过笔,本子上写着来人的班级、姓名和BBS上所用的ID,我犹豫了一下,只写了发文时用的ID“捣麝成尘”。我想,反正也就一小人物,谁在乎我现实生活里叫什么。

    写完我合上本子递过去,她笑着说:“请缴20元。”

    我一愣,“啊,还要钱?”

    “是啊,这是自助式,20块随便吃。”

    我*出钱包,有点忿忿不平地想,早知道就不买拌饭了——失策。

    服务生接了钱,指着二楼说:“在那里。”

    有人大声叫她,她一边答应着一边合上本子跑了过去。

    我爬上有点复古感觉的螺旋楼梯,刚探出头,啤酒泡沫就朝我脸飞过来。

    卡在狭窄的楼梯上,躲是不可能的,但我更不愿意被淋个正着,情急之下举起手里的拌饭外卖盒一挡,立刻有人叫道“齐浩,你泼到人了”。

    那个泼啤酒的男生经人指点着转过身来,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拽过桌子上的餐巾纸。

    外卖盒就那么大一点,即使挡也挡不了所有的啤酒,我免去灭顶之灾的下场,就是身上被浇了个晶晶亮透心凉。还好穿的是富木那种深色的大格子呢衬衣,即使湿了也看不大出来。

    “对不起,没想到这个时候还有人上来。”叫齐浩的男生忙不迭地道歉,递过一叠纸巾。

    我果然来得不是时候。向他表示没关系后,我把拌饭放在桌上,开始找东西吃,我不能对不起我那20块钱,至于拌饭就留到晚上消夜好了。

    BOBO里的食物很不错,尤其是三明治,当我发觉自己吃不下的时候正拿着第五个。

    四个三明治、一片披萨、三杯奶茶、一些切片火腿、烤鸡翅、炒西兰花的意大利面和果冻,大概值20块了吧?我估*着差不多后,满足地打着饱嗝拎起拌饭打道回府。

    国庆结束后,我回校上课,骑车经过公告栏时被一张特大号字体的寻人海报吓了一跳。

    那上面写着——捣麝成尘,你是谁。虽然只有七个字,却是鲜红色油漆龙飞凤舞画出来,感觉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

    “捣麝成尘”,我不过只用了一次,自己对它的感觉一直很淡很淡,就好像它是一个多年不见的朋友,与我相关却不太熟悉。此刻被如此醒目地提及,一开始起这名字的缘由不由得在心里慢慢地复苏。

    捣麝成尘香不灭,拗莲作寸丝难绝。

    这是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两句诗,听后竟然一下子记住,并且自以为是地将它理解为“爱到死也不忘记对方”的意思。

    当我明白这是形容报效国家,尽忠到死的诗句时,我已经匆促地走过了相信飞沙走石般爱情的岁月。

    那段岁月无比短暂,更要命的是太隐蔽。我才刚刚醒悟,还来不及追逐,爱的盛筵就已散去,只留给我追悼的残象。

    我所能期待的,也只有不灭的余香而已。

    看看四下无人,我一把撕下那张海报,团起来塞进垃圾筒,蹬着自行车离开。

    中午在食堂吃饭,由于国庆节吃得太好,大鱼大肉腻得要死,我干脆全要了素菜,尽管如此,那一丁点油星还是让我看得直反胃。

    皱着眉头拿叉子戳那几片青菜时,一个人端着饭盆坐到了对面。

    “这儿没人吧?”

    我点点头,目光落到那装满红烧肉炒鳝片的碗里,嘴都扁成了倒三角,真想脱口而出:把你的盆拿走——

    “怎么吃得这么清淡呀?减肥?”

    我一瞥,眼熟的脸,在那见过。

    “我是齐浩,BOBO吧里的,记得吗?”

    他说着,把碗推过来,“要不要来点?”

    我赶紧说:“快拿走,腻死我了。”

    “咦,你不吃荤吗?”他笑起来,拢了拢衣领,用巨大的勺子使劲舀了一勺饭塞进嘴里咀嚼,“我是不吃素!”

    他吃得无比香甜,每块肉在嘴里翻来覆去地嚼,始终舍不得咽下去。我看呆了,完全忘了自己面前的碗。

    “想吃?”他问我。

    “不想,只想看你吃。”我知道那些肉到我嘴里就完全是另外一种滋味。

    齐浩点点头,爽朗地笑道:“看我吃饭很享受吧?”

    “是啊。”

    他笑着笑着又埋头吃起来,嘴边一圈亮光光的油渍。

    我专注地盯着他吃饭,一边机械地搅拌饭盆里的食物,然后送进嘴巴里。

    “对了,你叫什么呀?”

    “周月年。”

    “周、月、年?嘿嘿,时间表呀。这么说起来你小名里是不是有个日字?”

    我摇头,“没,我家里人都挺爱国的。”

    他大笑,把手拢在嘴边,接下喷射出的饭粒,然后用纸巾擦掉。

    “你上嘉年华吗?”

    “不怎么去。”

    “那干吗去参加BOBO的版聚呢?”

    这倒是个问题,我想是因为离家近吧?除了文库,嘉年华里的成员对我而言实在没什么吸引力。

    “我只是买晚饭回家的路上顺道溜一下来着。”我说。

    齐浩已经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吃完所有的食物并擦掉了嘴角的油渍,他说:“你是最后一个来版聚的版友,我看了签名簿上的登记,最后一个签名的是捣麝成尘,是你吗?”

    他好奇地等待着我的回答,我隐约地觉得这个捣麝成尘似乎惹出了什么事端,在我贴完文后“潜水”的这段时间里。

    我犹豫思考的过程中,齐浩一直很认真专注地打量我,“是你吧?”他说,“我想不出不是的理由哎!”

    我只好说:“我是不是违反什么版规了,让你们公开贴我大字报?”

    齐浩笑了,如释重负地松口气,拍拍肚子,“爽,终于找到了。”

    他说:“贴了篇文章就消失了,用任何方法都联系不到的万年潜水艇,原来就是你呀。”

    他始终不说捣麝成尘闹了什么事,我忐忑不安地等待裁决。

    齐浩说:“你是不是很少上网?”

    “是啊,我电脑才32兆。”

    “我就说,这个作者肯定不是那种大架子的人。但是这年头,没有QQ、MSN和E-Mail的大学生还真是少见。”

    “我到底违反了什么版规?”

    “谁说你违反了版规?”齐浩说,“要是违反版规我们直接删帖就是了。”

    “那你在公告栏通缉我干吗?”

    “不是我通缉你——你干吗用通缉这个字眼。”齐浩啧啧有声地说,“是我们的学生会主席,方客侠同学,他无比狂热地想得到这个捣麝成尘的资料,为此不惜牺牲国庆去日本鹿儿岛旅游的机会,举办嘉年华版聚,抱着一丝希望等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家伙来参加。快要放弃的时候,居然看到登记簿上出现这个ID,不过你来的时候他已经一怒之下走掉啦。我拼命回忆,就觉得最后一个到的你嫌疑最大。”齐浩喜不自禁地说,“还好我喷了你一头啤酒沫子,否则我绝对想不起来,版聚还有你这号灰头土脸的人物来参加。”

    我本来是习惯性地撩起袖子要擦嘴上的油,听见这话灰溜溜地克制住了,但是又没有所谓的纸巾这类东西,只得尽量伸长舌头去舔。

    齐浩说:“晚上有时间吗?方客侠那家伙一定迫不及待想跟你谈谈吧。”

    我直觉地反问:“谈什么?”

    齐浩耸肩,“我不知道啊,不过他找了你那么久,一定有很多话想说吧?就这么说了哦,晚上去找你。”

    他端着席卷干净的饭盆离开,站起来时,打了一个格外响亮的饱嗝。

    我们系教学楼设计得很变态,三楼的墙上有一面大镜子,迎面对着上楼的人。镜子边有一句话:以铜为鉴,可正衣冠。

    我每天经过这面镜子,从来不觉得它碍眼,直到今天,现在,这一刻。我站在它面前,看见里面那个邋遢的人:穿了一个星期没换的呢绒衬衫、肥大得可以去跳街舞的裤子、脏得看不出究竟是米色还是白色的帆布鞋,用根筷子别在脑后的头发和黑框眼镜——周月年果然是个灰头土脸的土包子。

    我拔下筷子,想看看风情万种的波浪长发,结果头发粘在一起,抖了一下才散开,而且杂乱如稻草,手指*去就缠住,几乎拔不出来。我才想起来,我好像每次洗完澡后从来都不把它梳通的……

    我什么时候变成了这个德行?我的吊带衫呢?我的低腰裤呢?我对着镜子*耳朵,我靠,耳洞居然已经长牢了!

    二楼有脚步声传来,我急忙把头发用筷子固定回去,跑进教室。

    没有雪,没有茜伶,我就是这么一个脏兮兮,连自己都不认识的家伙。

    莫非,这才是我的真面目?

    晚上下了最后一节课,我背着书包低着头匆匆下楼,齐浩等在楼下,一把拽住我说:“那老头拖堂了吧,走,吃饭去。”

    学校附近餐厅倒是多得数不胜数,什么风格的都有,价位不等,有贵有便宜。

    齐浩领我走进一家日本料理店,我还来不及猜想这店里一碗面究竟能卖到几十块大洋就已经被按在圆形的旋转寿司台边了。

    齐浩在我左边落座,我偏头去看右边那人,没错,方客侠。但是感觉又挺陌生的,和在学校里完全不一样。

    我承认我对他是有着敬佩和好感的,但他给我的依然是无法磨灭的正经且刻板的印象。比如说我觉得他永远不可能穿运动衫,可现在他打破了我狭隘的思维,穿着一件米色圆领粗布T恤,很客气但绝对不生分地对我说:“你好。”

    “自己拿着吃。”齐浩说道,从转盘上取过一碟红色的玩意儿。

    “周……月年?”方客侠很客气地询问了一句。

    我点点头,他身上那股清爽的沐浴乳味道刺激着我,我好想洗头!

    “别客气,吃吧……还是你不喜欢寿司?”

    叫我别客气,难道客气的不是他吗?我觉得这个人真是斯文得过分,但是却不别扭,好像他的个性和身份就应该造就这样的斯文。

    我把书包塞进台子下的槽,在转盘上寻找不反感的食物,有穿着和服的服务生过来倒茶,摆酱碟。

    “要不要瓦撒米?”服务生问道。

    “那是什么东西?”

    “芥末,调味料。”方客侠比划了一下,对服务生说:“放这里吧,我们自己加。”他继续和气地看着我。

    我看着转盘,很饿,但是找不到可以吃的东西。那些玩意奇形怪状,而且似乎很多都是生的,我不敢冒险,我怕当场吐出来。

    “看来你真的不喜欢寿司。”方客侠淡淡地笑着说,叫服务生拿过菜单,“来,看看有什么熟食想吃的吧,实在不行,这里也有炒菜和米饭。”

    我说:“我不是不喜欢寿司,只是从来没吃过而已。”

    “做得这么漂亮都无法勾起你的食欲,应该是不喜欢。”他说,“别勉强,点熟食吧。我觉得你可能会喜欢天妇罗拉面,怎么样要不要试试?”

    “哦,那就来个拉面。”

    服务生记下来,把单子放在台上,刚要收走菜单,我急忙压住说:“等一下!”飞速在上面找到天妇罗的价格,看看,25块,还好,付得起,这才让她拿走。

    我以为方客侠会问我写作的事情,可他提都没提,大家很安静地吃着东西——齐浩面前的小碟子很快就堆得高过了台子。十分钟后,天妇罗拉面送了上来,哇塞,做得实在太漂亮了,红的红绿的绿,碗够大面条也够粗。我得意忘形地一吸,弹力远远超过想象的面条一下子蹦起来,弹在我下巴上,汤汁四溅,我注意到方客侠捂住了脸,一只手去拿台子上的纸巾。

    “对不起……”我含着半截面条无地自容地说。

    “没事没事,趁热吃。”

    擦着擦着,方客侠忽然笑起来。他笑得很自我,好像一个小孩子,忽然想到连环画上什么好玩的情节,就那样旁若无人地高兴着。

    我们吃完饭出来以后,齐浩走在前面,距离我们大约十米,方客侠跟我并肩。

    他忽然随意地说:“看你文章的时候就无法克制地去想象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几个月来几乎已经详细到具体的五官和动作了。”

    “失望?”

    “没有。”

    “可以说说你想象中的我吗?”

    他慢慢说:“我觉得……作者是一个混在人群里不容易被发现的人。这并不是说他外表平庸,相反,如果能注意到他,就会觉得他越来越耀眼;但是如果不去注意,可能永远也没法发现他有什么特别的。”

    他带着那种我想象不到的温柔笑容说:“嘉年华里写作高手如云,我阅尽千帆,偏偏就只注意到了这个捣麝成尘。”方客侠问我索要文章,他说他想看,不管什么都好。

    于是我把自己发表、出版的那些言情、散文给他,每出一篇,编辑室都给我几本样书,我无人可送,就堆在书架上随便它落灰去。

    隔了几天,我下课后在座位上收拾东西时,他将装着书的大牛皮纸袋抛在我面前说:“这真是你写的?”

    我说:“是啊。”

    方客侠说:“给我看你不觉得丢人?”

    我慢慢地回味着他的话,说:“是你向我要的吧?”

    方客侠那混蛋,脸上没有一丝笑意,说:“我以为你所有的文章都具备捣麝成尘的水准,看来,我错了,我都有点怀疑你和我说的是不是同一个人。”

    我收拾完了东西,慢吞吞地把牛皮袋子装进书包,“那,不好意思,浪费你时间了。”

    我走出教室的那一刻,我听到他说:“你到底是不是捣麝成尘?”

    我抓抓头,一步迈了出去。

    我想方客侠此刻也许陷入了怀疑和矛盾之中,看得出来,他对捣麝成尘有很热切的希望,但是我让他摔了个大大的跟头,形象地教育了他什么叫云泥之别。

    他以为捣麝成尘是才女,是天之骄子,毕竟他能看入眼的绝对不是一般货色。可惜现实生活里的周月年什么玩意都不是,而且还一本接一本地写他最看不起的三流言情。

    方客侠没再同我说话,虽然我们在一个班里。

    甚至他连看都不愿意看我,偶尔不得不对接目光,也是冷冷的,居高临下,好像我玷污了他的视线。

    倒是齐浩,时不时来找我吃路边的烧烤,俨然哥们一样。他是那种很会讨女孩欢心的男生,在嘉年华上是灌水区的版主,因此很能侃,甚至可以睁着眼睛说瞎话,颠倒黑白。但对我却从来不用女孩喜欢听的形容词,比如漂亮,可爱,有气质,吸引人……等等,莫非我已邋遢到他夸我连他自己都不信的地步?

    齐浩长得浓眉大眼,很符合长辈对男性的审美观。和长得像漫画男主角却有点神经质的方客侠比起来,他身边时刻围绕着很多女性朋友,而且大部分是漂亮到可以上瑞丽杂志做模特的那种。

    他很诚实地对我说:“女人,我只想认识美女。就好像电影,我只看大片。”

    我灌着可乐嚼着烤肉说:“Kao,那你和我搭讪?”

    “我和你搭讪跟你长什么样没关系,而是因为方客侠他中意你。”

    可乐的气泡让我放肆地打了个嗝,“方客侠中意的是捣麝成尘。”

    “啊,对。”齐浩没否认,“他就是那么个死脑筋,没办法。不过,我觉得你还不错,起码个性我挺喜欢的。”

    我费解地嚼啊嚼,问齐浩:“你说,我有个性吗?”

    他说:“有啊!”

    “是吗,”我耸耸肩,傻笑道:“我以为我是一个没有个性的人。”

    “不是没有个性,只是个性不鲜明。”齐浩拍拍我的肩膀,“因为你那篇里,主角实在太吸引人,所以无可避免地令喜欢这的人也渴望作者是一个如此完美的女人。可惜你不但不是,还南辕北辙。你令人失望,并不是你的错。”

    “是你们期望太高?”

    “可以这么说。你贴在嘉年华上的《颠覆》,是方客侠在三更半夜打包发给我的。不瞒你说,我俩还为作者的性别打了一赌,他说是男的,我说凭我阅人无数的功力,这铁定是个美眉。不过我自己也没把握,心想赌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性也好。”

    齐浩把吃完的铁签子掷回桶里,拽了点脏兮兮的卫生纸擦着手继续说:“可这个捣麝老不出现,我们都有点沉不住气。我这么跟你说吧,方客侠他是因为你的对你感兴趣,我是因为这个赌对你感兴趣。”

    我点点头,有点明白过来,“就是说这个捣麝是长是扁是高是矮是美是丑你都不在意,只要她是个母的就行?”

    齐浩爽快地说:“对!”

    我真想踢他。

    “这顿你请。”

    “我请就我请,老板,多少钱?”

    齐浩付了钱,追上我。

    “打游戏去不?”

    “不去,我对那玩意不感兴趣。”

    “那你自己回学校,我去玩会儿。”他急急地跑了。

    我一个人沿着马路慢慢地走着,回味他的话。

    我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个性?不激烈,不突出,什么都可以容忍,动不动就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可是却本能地反抗安逸的生活。

    外表呢?梦想漂亮到有足够的回头率,也深深为此努力改造——可是一不留意就露出邋遢本质。

    离回学校的时间还早,我找个路边凉亭坐下来,打开方客侠还我的牛皮纸袋,抽出里面的读。

    信手翻看,心里想:我写得真有这么差?

    虽说一心喜爱写作,从8岁起就没变过,但我对自己已经写成的东西全然没有感觉,就好像只是为了体会写作过程的*,对于文章本身的质量倒完全不在意。所以要我评价自己写的东西究竟是好是坏,我只有一头雾水。

    明明是自己写的,我却只有陌生的感觉。

    这并不是偶然,我在写作方面就好像得了失忆症,刚写完的东西,隔几天再看就毫无印象,甚至会发出“我写过吗”的疑问来。

    让方客侠看得如痴如醉的《颠覆》,我一样没什么印象,更谈不上评价好坏。

    我把书和牛皮袋子一古脑扔进书包里,想掏手机出来看一眼几点了。

    但是*来*去,浑身口袋都*遍了,就是不见棱角分明的手机。

    我像身上长了虱子一样乱抖乱搔,路人无不侧目。

    不会丢了吧……可是翻几遍都是同样结果,我也不得不相信这个残酷的事实。手机这种东西丢在路边难道还会等着我回去认领吗?自认倒霉吧,丢就丢了。

    这么一想,我便无所谓地背上书包,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样地往学校走。

    走到校门口的时候和齐浩碰了个正着。

    他奇怪地看着我,“怎么才到?”

    “路上玩了一会儿。”

    “路上有什么好玩的?”他不能理解地上下瞥我几眼,“对了,我发信息给你,让你给我请假你怎么不回呀?害我只好跑回来上课。”

    “霉就一个字,刚发现手机丢了。”

    齐浩疑惑地看着我,“骗人。”

    “骗你干吗,你要搜身吗?”我自顾自地拔腿往里走。

    齐浩将信将疑地追上我,“怎么一点悲痛的神情都看不见?真丢了?”

    “是丢了呀!”我不耐烦地说,“反正也找不回来,不就一手机吗,值得为它死去活来?”

    “喝,豁达!”齐浩笑,“这话谁都会说,但是能做到的,我还真没见过有哪号神仙,除非他钱多。”他笑看我几眼,“像你这样穷得连衣服都几个礼拜不换的,明显是真豁达。”

    我反唇相讥:“你不也几个礼拜不换衣服?”

    “那不一样,我是男生呀,而且我这衣服裤子都是好几百呢,当然得穿够本才行。倒是女人这种生物,居然能几个礼拜不换衣服那也算少见了。周月年你承认不?”

    “少见也不代表没有。”

    虽然我对丢手机这样的事看得很开,但不方便的时候还是难免悔恨自己的马虎。比如急着打电话却非得到处找公用电话亭,找到了还得排队这样的情况下,我对手机的思念和爱就愈加浓烈。

    虽然只是不足1000块面临下市的诺基亚淘汰款……但是发起短信来实在没有比它更快更爽的了。

    我要赶快交稿,混一部手机钱!

    叹息之余,我握拳狠狠地发誓。

    当我在家里疯狂地把一部手机钱赶出来时,接到一个电话。

    “喂?”

    “喂,你是谁?”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电话,“你打过来的,还问我是谁?”我说,“你好,你找谁?”

    那边继续说:“我不知道我要找的人叫什么名字。”

    我想那你怎么不打到派出所去呀,正打算挂电话,那头说:“这样吧,你认识齐浩吗?”

    “原来是齐浩的朋友。”我说,“认识啊,不过你找我干吗?”

    他说:“鬼才认识齐浩,只是这部手机里有他发的信息——你们有没有人丢了手机?”

    我这才有点头绪,立刻“呸”的一声:“你早说谁丢手机不就得了!”

    “Kao,你还横了你!”

    那头破口大骂。

    我们约在市中心的麦当劳见面,电话里他告诉我说他穿黑色皮裤、咖啡色夹克,把我吓了一跳,不会是不良青年吧?

    我刚要告诉他我什么打扮时他说:“没关系,我知道你什么样,你的手机上不是有大头贴吗?”

    我只好在麦当劳里等穿黑色皮裤、咖啡色夹克的不良青年,我忽然想他会不会向我要钱?

    权衡了一下,决定如果不是多到足够我重新买一部手机的话,给就给吧。

    正在想这个问题,忽然听到服务生响亮地说:“欢迎光临麦当劳!”我慌忙抬头看去,只见一个咖啡色的硕大肚子出现,一愣之下才发现那是个孕妇,穿了咖啡色的背带裤。

    我发现我已经对咖啡色敏感起来,摇摇头继续盯着窗外,冷不丁目光落到孕妇身边的男人身上。他扶着她,一只手撑着弹簧门,等她进来后,让她坐在靠近窗口的位子上,自己到柜台排队。我不禁感叹真是个模范的好丈夫,可是为什么穿着黑色的皮裤,而且上身偏偏是咖啡色的夹克?

    里面很热,他脱下了夹克系在腰上,挽起的T恤袖管下露出半截刺青,腕骨挂一条黄铜手链。

    我用笔记本挡着脸,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侧影。

    他个子很高,一双笔直的长腿尤其吸引人注意。除了皮裤,而且是黑色皮裤,绝对没有哪种裤子能够把这个人的身材优势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

    我*索到可乐的吸管,塞进嘴巴里“唆”了一下,不经意间瞥到旁边一桌的女孩子正在放肆地注视他,她对面男朋友样的男人正抓狂地敲桌子问她眼睛飞哪去了。

    浑然不知的他买了一堆薯条鸡块后拎在手里,把那孕妇扶起来,和来时一样,为她开门,小心翼翼地走了出去。

    我收回视线,可惜呀,虽然穿着描述中的衣物,但肯定不是。

    正打算继续等下去,只见门开了,先前走出去的他又折回来,在餐厅里四处找人的样子。

    他看到我这里的时候,我赶紧把头埋下去。

    八成是他!我心里狂吼:二百五周月年,干吗低头,不想要手机了?

    这样一想,立刻抬起头来,但是他已经不在那里了。

    走了?我急忙站起来,四下扫视。背后传来一阵怪异的歌声:“你爸爸大肚皮呀哈,恭喜恭喜你!”那是我对着手机录的自定义铃声,本人亲自演唱,世间仅有,独一无二。

    我尴尬地回过头,他用确定的目光,先看了我一眼,然后拇指按掉非接听键,抬起一条腿跨过我对面的椅子,坐下。

    我也坐下来,忍不住问了一句:“刚才那孕妇……”

    “不认识。”

    我心下大慰,这个人心肠很不错嘛,不认识的孕妇都照顾得这么周到,绝对不会问我要手机钱。

    “我叫周月年。”我自我介绍,“周期的周,月份的月,年轮的年。”

    此男托着下巴懒洋洋又漫不经心地说:“高傲。高傲的高,高傲的傲。”

    我说:“谢谢你把手机还给我,里面有很多人的电话号码,我都没有备份!我请你吃饭,你要什么?”

    看他高傲拿着我的诺基亚,在桌子上“得得得”地敲,我忍不住心疼。

    “你跟大头贴上一点都不像。”

    手机上的大头贴是我跟茜伶一起照的,那时还是红色长卷发,戴形状夸张的大耳环。

    我说:“里面有个是我朋友……”

    他说:“两个都不像你。”

    我没办法,只好说:“我知道这手机的号码,我还知道里面有哪些人的电话,这真的是我的手机啊!”

    高傲慢条斯理地继续拿手机敲桌子,“那我不管,我只认人。”

    我灵机一动,“我还可以重复我们电话里的对话,你该相信了吧?”

    他说:“谁知道你是不是听来的。”

    我没耐性了,“那你要怎样才肯把我、的、手机还给我啊?”我特意加重“我的”两字,“是不是要钱?我跟你说,我都做好重新买手机的准备了!”

    高傲指着大头贴上的茜伶说:“这个是你朋友?”

    我不明就里,“是啊。”

    他笑笑,“好,把她叫来吧,如果像,我就还你。”

    我说:“人家现在还在上课,又跟我不在一个学校里,而且她的电话在我的手机里,我的手机又在你手上,我怎么联系她啊?”

    高傲说:“你告诉我她的名字,我联系她。”

    我无计可施,为了手机,“徐茜伶。”

    他一手托下巴,一手飞快地从电话簿里找出这个名字,嘴角含笑地发了条短信过去,然后微笑地看着我。

    “你说了什么?”我心生不妙的预感。

    “说你请她吃饭,叫她过来。”

    “休想!没钱!”

    “才说做好了再买一部手机的打算,拿出一点来请客吃饭不成问题吧。”

    他说得也有道理,我于是坐下来,打算跟他讨论去哪里吃。

    “你喜欢吃什么?”

    “墨西哥菜、意大利菜、巴西菜、法国菜,都可以,随便。”

    我盘算了一下,虽然不清楚这几个国家菜有什么区别,不过茜伶肯定会知道的。

    茜伶很快回讯息,“好哇!我11点过来。”

    得到答复后的高傲看起来很满意地点点头,把我的手机放进衣服口袋里,对我说:“可以给我买个沙拉吗?”

    我翻出钱包去柜台排队,不一会儿冲过来,“麦当劳不卖沙拉!”

    他说:“早知道了,还用你教,去对面的肯德基买。”

    我说:“这里是麦当劳,门口写着不许外带食物,你就不能在这里点吗?”

    他微微一笑,“我不爱吃麦当劳。”

    我只好去对面肯德基买了沙拉回来给他。

    他说:“刚刚看到麦乐酷不错,能请我吃一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