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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青丝

    “英雄不怕出身太淡薄,有志气高哪儿天也骄傲。”

  

  ——任贤齐(1998)

  

  东子在那个院子门口徘徊了很久,还是不敢进去。

  他知道马富坐在屋里,却不知道马富会不会应自己。

  

  也许是听了那一晚的倾诉,也许是看见了小鼻涕眼里的自己。那个女人,让他真的动了心。

  一个能懂他的女人,不同于他上过的任何一个。

  他甚至可以幻想出和这个女人的将来,没羞没臊,又满是欢声笑语的将来。

  

  可是眼下该怎么办呢,马富叫自己来,必要质问他昨天夜里没“动手”的原因。到时候他该怎么做,告诉马富,他这事儿不合“江湖道”?说自己不想干了?自己心疼起这个“小学同学”了?

  他有些胆怯,虽然那截断掉的尾指反复提醒着他马富的脾气,可最让他害怕的,却不是用来惩戒自己的手段:

  人活一张脸,往这门里一站,开不开口,这张脸都保不住了。

  

  索性没脸没皮吧,愣帮那女人要出点儿钱来。

  这么一想,倒也简单了。

  可是马富会答应么,怕是没那么简单吧。若是争执起来,自己能平安走出他的地盘儿么。

  东子想起了那把在绥化买的玩具枪,还在衣服的内兜里。这东西确实能唬住个把人,可时间稍微一长,怕是就要成笑话了,到时又怎么办呢。

  这是他人生为数不多纠结的时刻,可惜,想多了。

  

  “可以啊,”马富用小紫砂壶在东子面前的茶杯里浈上水,抬头看了看他,笑脸相迎。

  “啊——”东子一愣。

  “本来嘛,”马富将身子缩了回去,翘着二郎腿儿看着茶海,若有所思,“嗨——小姑娘就是走的太着急了,我本来都想好了,这事儿确实不合适,给点儿就给点儿呗,花钱省心,是吧?”

  马富的话似一片春风,拂过了东子的心上,直拿起桌上的建盏,一饮而尽。

  “看上了?”

  马富突然问道。

  “啊——”东子脸一红,不知该如何应答,“那个——”

  “可以!”马富一拍大腿,打断了他的思绪,“我看着就不错,挺般配不是。那啥,我都安排好了,下午就让小付把钱送去,这个事儿你先不要管了,你回去吧。”

  

  “回去?”东子心中有些纳闷。

  “东子,”马富往前探了探身子,用茶海上的扫帚胡乱拨弄着:“这次事儿呢,确实不该安排你来——你看,你也跟着我有年头儿了,我琢磨着,也不能白干啊。我听清源说,你对那个KTV感兴趣是吧。这样,你先回去,我那KTV这两天收拾开业正要人,整好了给你个副总干干。好不好?早看出来了,你是干大事儿的料!”

  他脸上保持着微笑,将身子努力往前探,狠狠在东子的肩膀捏了一把。

  “东子啊——”他语气往下沉了沉,“那女人说的话,不能信。咱们出来混江湖,得讲道义。不能下面一直,就跟人跑了——你说是吧?”

  “马总我没——”

  “别说啦——”马富竟和小鼻涕一般的语气,将手收了回来,“再说就外了。”

  

  “领导。”

  门口一个青年人走了进来,东子抬头看去,正是那天带着自己“穿迷宫”的那个男人。

  “小付啊。”马富立马坐直了身子,点头示意他过来。

  原来他就是小付,东子细看了一眼,个子不高,也没有什么稀奇,比起自己的“气势”,差了不少。

  想到这里,他又往后坐直了一些,手扶在膝盖上,甩了甩刘海儿。

  “领导,您那个衣服准备好了,下午就能取。”

  “哦,哦,“马富的肩膀松弛下来,“鞋呢,也配上了么?”

  “这个——”小付迟疑半声,“您稍等我确认一下。”

  “呵,”马富冷哼一声,轻轻叹了口气,将脑袋特意的低了点。那个“小付”也配合,赶忙低的比他更低。

  “小付啊,我一直觉得——”马富搓着额头,若有所思的沉吟,“这个岁数了,懂的道理呢,还是要多一些。可是毕竟脑子不中用了,很多事考虑的不周全。”

  “小东就跟我讲过这个问题——他就说,老马你现在想东西啊,难免犯糊涂。”他冲东子的方向点了点头,依旧是和颜悦色的表情,“不服老不行啊——但是你们还年轻啊,很多事儿我考虑不到,放在你们身上,可就不应该!你说是不是——”他转过头,又看了看“正襟危坐”的东子。

  东子跟着轻轻用鼻孔笑了一声,听的过瘾,下意识的将头帘又甩了甩,手指在膝盖上不自觉敲着键盘。

  

  他沉浸在马富口中的“老马”两个字无法自拔,他认识马富也好几年了,从马富还是个包工头的时候,便习惯了花钱找他解决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到后来跟着去讷河打天下,剁指头清场子,自始至终马富都是他的老板。所以东子胆子再大,也总是“马总”,“老板”的叫,从来没叫过一声“老马”。

  但马富言辞凿凿,就像自己刚说完一般,这恐怕也是能成大事儿的人不一样的地方吧。虽然听着有些惶恐,却也无法辩驳什么。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马富边说边往壶里蓄着水,“摊子要是倒了,谁也扶不起。就和你说一次!赶紧去落实吧。”

  马富的声音不大,语气却威严的很。小付赶忙红着脸点点头,向后退着身子。

  “唉——”马富叫住他,“顺便把东哥带到车站。”

  “车站?”东子一愣。

  马富看他疑惑,赶忙解释道:“哦,已经定了票了,这边儿的事儿我让小付就办了,KTV急着要人。”

  “这个——”东子心中隐隐觉出不妥。

  

  “呵,”马富见他还不领情,眉头微皱,“东子,你是知道我的,我说话没有往回收的时候。不要以为这次的事儿你做的就对了,服从任务那是应该的。人活一张脸,连命令都不听,我将来还敢不敢指望你?”

  东子立马紧张了起来,连连点头。

  “之所以还给你这个机会,给你买卖,是看重你这个人品——说白了,就是要你欠我这个人情,”他坐了回去,用手指搓在脸颊上:“你可得记着,源源总惹事儿,有一天我肯定是要你还的——明白么?”

  东子只好诺诺的点着头,“明白,明白。”

  “说准了吧?”马富微微笑了,将眼睛眯成一条线。

  

  小付的车停在楼下,是一辆黑色的大越野,在居民楼的杂乱中很扎眼。东子一看这车,便又怀念自己的小摩托了。不知道此时此刻,它又在哪个孙子□□下面。

  “车不错啊卧槽。”离开了马富的视线,东子轻轻感叹一声。

  小付却好像并没有听见,自顾自的坐了上去。

  东子吃了一瘪,只能低声又嘟囔了一句:“我坐后面了啊。”

  小付没有着急开车,而是慢慢扎好安全带,将外套脱了放在副驾驶座上,那是一件薄呢子外套,下摆到屁股下面一点儿,上面是挺立着的小圆领。从他小心折叠的动作来看,应是价格不菲。

  东子不傻,两次沉默之中,已将这“小付”看了个大概,也不再搭言。

  

  车子发动了,东子才明白了车大的好处:坐着高高的,看谁都像是在下面鼓涌着。而且静的出奇,开没开一个声音。可越是这样,越显现出了两人之间的尴尬。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北京的市区,却也没觉得多漂亮。远处确实能看见高楼,银白色的,但是眼巴前的,还是一些土土矮矮的小房子。

  这里的街道不管宽窄,两边儿都有树,有一些看起来年头很久了,树冠之间竟都并在一起,看来还是要比东北暖一些。车子从下面穿过,有一些的树梢已经有些黄了,他想起呼玛的林子,永远是绿油油的。

  除此以外,多是一些仿古建筑的商铺能吸引他的眼球,他们的名字有的红底黄字,有的绿底白字,餐馆居多。北京人挺会吃,他想,只要有钱,便可以天天吃饭店不带重样的。

  再有就是学生,时间正是放学的点儿,路上很多孩子吵闹着和爷爷奶奶在路上溜达,带着黄色的小帽子,有的坐在电动车后座上,冲同伴吆喝着。

  这让他有些没想到,他的印象里,北京该是有钱人组成的城市,竟还有这么多骑电动车的。倘若呼玛也能有北京这么多学校,东子盘算着,每个月的小钱儿应该会来的更多些。

  不过现在的自己,也是“老板”了,这钱以后可不惜的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