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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父仇不共戴天

    我叫叶天,出生在岭南西部大山的鹧鸪寨。

    记事起,我就没见过娘,跟着爹生活。

    五岁那年春天的一个雨夜,爹突然叫醒我,来不及穿衣服,把我用毯子裹起来,放进了一个木盆。

    他搬着木盆,放入屋后的小溪。

    “不要报仇——”

    这是爹留在我记忆中的最后一句话。

    溪水湍急,木盆顺流而下。

    我扒着木盆边,远远望去,爹一直站在溪水里,向我挥手。

    他的背后,寨子已经燃起熊熊大火。

    木盆漂流了一夜,天亮时到了下游的九丈渡口,被摆渡人甘蔗叔捞起来。

    他抱着我,看着上游来的溪水慢慢变红,最后成了触目惊心的血水。

    甘蔗叔扔掉了渡船,带着我乘坐驴车出山,一路向北,到了汴梁城。

    那是1990年的清明,甘蔗叔在租来的院子里立了两个空坟。

    坟头上没有墓碑,只有一个空着的木牌。

    我们在汴梁城住了五年,靠着甘蔗叔给人家打零工过日子。

    我进了学校,开始读书。

    那时候我才发现,自己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所有的课文只看一半,就一字不落地记住。

    “不要显摆任何本事。”这是甘蔗叔教我的第一件事。

    十岁那年,春天的傍晚,我在家里写作业,甘蔗叔还没回来。

    家里来了个客人,是一个穿着黑衣服的漂亮姐姐,说是甘蔗叔的朋友。

    她的眼睛像黑宝石,又大又亮。

    看着院里的空坟,她的表情变得冰块一样凝重。

    甘蔗叔回来,漂亮姐姐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甘蔗叔也黑着脸:“阿天他爹说了,不能报仇。”

    漂亮姐姐冷冷地重复:“不报仇,活着干嘛?杀父之仇都能忍?这样的男人,不如一生下来就扔在水潭里淹死好了。”

    我用力握着铅笔,啪的一声,铅笔从中断开。

    “不能报仇,永远离开这一行,好好做一个普通人,阿天他爹说的——”

    漂亮姐姐把一叠照片扔在桌上,照片中,我爹被倒悬在樟树上,眼睛被抠掉,双臂被斩断,鲜血把树下的土地染红了一大片。

    那时,我爹还没死,一群黑漆漆的乌鸦站在樟树枝头,随时等着我爹咽气,啄食他的遗体。

    “鹧鸪寨惨案三日后,我才闻讯赶到。你爹死得很惨,我把他埋了,怕仇家卷土重来,不敢修坟立碑。叶天,如果你是无胆鼠辈,那就一辈子躲在乡下,担惊受怕,老老实实,做个普通人,最好把姓都改了,免得被仇家找到,斩草除根——”

    我猛地站起来:“够了,够了,我要给爹报仇,我要给爹报仇!”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像狼崽子在嚎叫。

    血红的溪水一下子浮现在我脑海里,全村六十口,没有一个人生还。

    “坐下!”

    “我要报仇,宰了那些狗娘养的,给爹娘报仇!”

    我头脑发热,一遍一遍重复着这句话。

    父仇不共戴天,那些狗娘养的杀了我爹,我要十倍报复回来,诛灭他们九族。

    “好,有骨气。”

    黑衣姐姐说完起身,告诉甘蔗叔:“我带他走,十年磨剑,学成之后,横扫天下。”

    甘蔗叔跳起来,双手拦住门口。

    “他爹把孩子托付给我,不能再入江湖了,让他做个普通人。”

    黑衣姐姐冷笑:“普通人?他是龙胎凤髓,天选之才,你让他做个普通人?”

    她抓住我的手,推开甘蔗叔,大步走出门去。

    “父仇不共戴天,十年磨剑,不死不休。甘蔗,他是叶圣的儿子,做普通人——天也不答应。”

    我在院内空坟前重重地磕了三个头:“爹,我要报仇。您在天上好好看着,保佑那些害死您的人都活着,等我诛灭他们九族——”

    我跟着姐姐离开了那个院子,从此一脚踏入江湖。

    十年光阴,倏忽而过。

    我从懵懂少年,成长为帅气青年。

    十年内,姐姐带我去过国内全部的大城市,又出国游历,到过欧美非三大洲的大部分国家。

    每到一处,姐姐先带我去各大博物馆。

    “把看到的全都记下来,书画珍奇,全都印在脑子里。”

    接着,姐姐带我到古玩市场、古董店铺、文物商店、黑市地摊。

    “记住每一件物品,记住物品的主人,记住他们说话的口音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