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搜索繁体

第一章 穿越没理由文

    各位读者大大要是没看楔子的就看下,看完楔子就知道为什么主角会反鸿钧,并且会对故事有个大概的了解。

    没错,这个看着就像神经病一样的人就是本书猪脚,龙星皓(别跟我说龙姓狗血)。

    “可他妈的为什么只能是龙族才能学习啊!”突然猪脚像发疯一样大吼起来。

    原来主角在玩一款格斗类网游,在2030年的今天,网络游戏已经发展到登峰造极的时代,从1969年最早的网络游戏到2030年的今天,网络游戏已经从刚开始的鼠标、键盘模式变成如今虚拟技术,正式告别鼠标、键盘。走入真正的意识流。

    而主角在玩的就是一款格斗类网游《洪荒》,背景是中国神话传说中洪荒时期,游戏中玩家可以选择任何种族。妖族:妖族又分为n多种族,各种族又有所擅长的方面,而同一种族又个有自己所擅长的方面,比如擅长物理攻击的黑熊、擅长冰系攻击的冰熊,擅长速度的浣熊等等,所以游戏中就出现了如神话中所说的那种千变万化的流派。

    当然还有人族。还有一种特殊的种族,号称最强的种族,那就是先天种族,先天种族只有五种。一、龙族;二、麒麟;三、凤凰;四、巫族;五、三清遗族。而要选择五大先天种族除了要加50万联邦币还要经过残酷的种族选取。那就是集中100人在一个竞技场内进行生死决斗,只有最终胜利的一个人有选择先天种族的权利,另外99人就一无所有,也就是说花费了50万打了一场架而已。

    但是很多人依旧对五大种族热衷不已,但是能得到的少之又少,而主角就是那少之又少中的一人,不过主角选择的三清遗族。而主角选择三清遗族的原因只是为了耍帅,没想到帅到是帅了,但是帅过头了,在《洪荒》中三清遗族有着小白脸之祖的称号,所以主角早就想删了,只是一直舍不得而已,没想到这次有值得一删的东西,还是一本神级技能。在《洪荒》中技能书可是出了名难打。

    《洪荒》虽然是一款格斗网游,但是也可以打怪升级爆装备,只是打怪不是主线,大多数人都喜欢格斗升级。所谓格斗升级就是pk,只要伤到对方,就会得到一定的经验值,连击越多,经验也就越多,打怪也是如此。不过pk没装备爆,所以要装备或技能书还是要打怪做任务。

    想到可以选择英俊威武并且强大的龙族,龙星皓又再次流口水。龙星皓马上掏出回城卷。跑到仓库把仓库中的所有东西都放到背包中,然后找到土地传送到地府找到阎王处。游戏中负责传送的是土地,而要删号从练要找阎王,可以把背包中的东西寄存在阎王处,不过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也可以把一些鸡肋物品放在阎王出寄卖,不过只能卖一天,一天之后不去取,寄卖的物品和卖到的钱全部删掉。所以大家一般都是把物品放在朋友处。

    不过做为独行客的龙星皓就只能存一些在阎王处,一些卖掉了。来到阎王处,将物品该存的存,该卖的卖。就选择转世重修,别问为什么不和npc打好关系或是神马的。npc有意识只是yy小说中的情节,要是人类能创造出拥有自己意识的npc那人类还是人类吗?为什么不称神,数据就是数据,在怎么进化在怎么创造依然只是个数据,不会有自己的意识,更不会有灵魂。

    “请选择种族”,系统死板的声音传来,“选择先天种族”“先天种族需要50w联邦币,是否支付。”“确定”“请输入银行帐号、密码”填上一连串的数字之后,终于可以进入天之试练了(也就是种族选取)。

    “参加天之试练人数53人,等待3分钟,3分钟之后人数不够由系统人物参加。”在3分钟漫长的等待中,时间终于到了。“叮,时间到,参加人数73人,人数不够,由系统补充人数27人。3、2、1,开始”在闪了一会之后龙星皓身边就出现了人。天之试练在传送过后只有1秒钟的无敌时间做准备,所以第一秒很重要。龙星皓马上扫视周围一眼,第一选择就是跑到人少的地方,因为他周围有3个是系统人物,系统人物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但是龙星皓只要看下他们的眼神就能看出是否是真人。而且最重要的是系统人物只有优先攻击离自身最近的玩家。在系统人物身边装死就是找死,所以龙星皓马上退出系统人物的包围圈。去攻击远处的玩家。天之试练需要击杀人数最少5人,否则最后胜出也得不到先天种族的选取。

    对方看到龙星皓冲向他时可能被吓到了,也是,在怎么说龙星皓以前也是在杀戮场下来的雇佣兵,当凭眼神就能吓到很多人,不用说那满身的杀气了。

    龙星皓在靠近对方时一拳打在对方脸上,在对方将要倒地时握住脖子,一拧,就倒地身亡了,在身上爆出把短剑。击杀试练的第一人会爆出武器,之后就不会在爆了。所以第一很重要。

    当龙星皓拿到第一把武器,并且是最熟悉的剑时,心就安静了,只要一剑在手,他可以对付三个甚至四个身经百战的战士,别说现在在这些没上过战场的温室花朵。

    扫视战场一眼,发现大多数人都扭打在一起了,不过系统人物还真是厉害,已经杀了多个玩家了,也是,虽然系统人物的属性只有普通人的三分之二,但是光不要命这一项就足以称雄了,何况还有基本格斗术。所以在龙星皓看来击杀系统人物是第二选择,如无必要,还是不要面对的好,不是有句话这要说吗,什么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疯的。而系统人物可以说是疯的在加上不要命的,更何况这疯子还有很强的格斗能力。

    不过龙星皓想躲也躲不了了,因为已经有一个玩家可能被这的血腥吓到了,大叫着像龙星皓跑来,而周围又都是战场,龙星皓可不想破坏别人战斗。只有迎上去了。马上举剑跑过去,那人还以为龙星皓去帮他,还说什么他成为天族时罩着他了,给他什么什么报酬了的,龙星皓也没说什么,路过他身边时只是横剑,然后削过那人的脖子,连眼睛都没看那人一眼,他现在眼里只有那系统人物。

    可能那系统人物也是第一个追杀的刚才那人,所以身上也没武器。这就好办了,系统人物最强的还是以伤换伤,而自己手中拿着武器,换换又何妨,想到这,龙星皓的速度更快了。当离那人只有五步的时候,龙星皓将剑换到左手,右手握长拳头,直攻门面。那人也不闪避,也是朝龙星皓直攻。当两个拳头快要相遇时,只见龙星皓一侧身,闪过对方的拳头,左手用剑向对方胸口刷去,当对方想要闪避是已经来不及了,毕竟离的太近了,“唰”一声过后,对方被开肠破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