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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前言

    窃以为,文名加上“文学”二字,实属胆大包天。

    不惧文学性,或也不惧美感。讲低俗,不高雅。

    如有阅读,还望海涵。

    ————

    雪还在下。

    愈来愈大。

    街上人迹罕至。雪沫子纷飞下坠,世界黑白分明。

    魏北回家时,已凌晨五点四十分。

    他拧动钥匙推门,在玄关看见四只歪倒的鞋,其中一双永远不认识。

    魏北笑了声,麻木地绕开它们,脱鞋进屋。他没摘手套,摸索到客厅的顶灯开关。

    “啪”,亮了。

    黄偏白的灯光映在黑皮手套上,雪已化成水,浸得外表濡湿。

    地上躺着两套风格迥异的衣服,时而交织,时而分离,从客厅朝卧室铺了一条路。

    沈南逸在家,保不准刚从枕边妖精的身上下来。

    至于是男是女,待定。

    在普通人的观念里,男女很好分辨,看衣着、看鞋子。但沈南逸这里行不通,或许床上是个性感女尤物,或许是个异装癖有吊男。

    魏北见得太多,知道沈南逸的口味无法用常人思维去定论。他扔下棉服外套,里边只穿一件亮片t恤。半扎半放地塞在裤腰里,勾得腰身分外诱人。

    平时这个点归家,是刚结束bluebar的热舞表演。魏北的职业多样化,导致身份多重。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搞不清,如今又在扮演哪个他。

    推开浴室门时,魏北握着把手犹豫几秒。到底今晚的浴室是个什么状况,他默默做了个心理准备。

    沈南逸口味多变,玩得也狠。上次魏北回家洗澡,毫不设防地推门进去,差点被浴缸里浑身带血的男人吓到报警。

    这你妈,跟酒吧厕所捡尸似的。

    魏北以为闹出人命,冲进卧室发现沈南逸睡得极舒服。他站在门口思考片刻,认为沈南逸不是智障,玩归玩,人命不可能用来开玩笑。他折返浴室叫醒男人,后来才知是玩出血,男人恶趣味地要求对方给他涂抹。

    谁知玩得太累,就在浴缸睡着了。

    魏北冷眼,傻逼。

    龙头哗哗淌出热水,魏北的思绪归位。浴室里一切正常,看来今晚没玩什么花样。他脱了t恤,亮片刮擦手臂皮肤时,有些生疼。

    浴室暖灯照在他裸.露的后颈上,修长一截,微弯,能看见骨头。魏北从壁柜取出卸妆水,又熟稔地拿几张化妆棉。稍凉液体敷上脸颊时,耳朵里仍回荡着夜场轰隆的dj喊麦声。

    什么“跟着舞曲一起摇摆”“释放你的激情,甩出你的胸罩”,年轻人喝酒上头就爱蹦迪,灯光纸醉金迷。今晚有几群人跳得狠了,“草栏杆*”时愣将一方舞台的栏杆摇坏。

    魏北在夜场跳舞,给钱就能看能摸能扭的那种,世俗眼中的“不正经人”。实则他也有正经职业,只是更“不入流”,拍成人片的。

    恰巧近几年迎合市场口味,再加他长得叫人记忆深刻,好巧混出些名声,勉强算“男星”。

    不过混口饭吃罢了,谈不上乐不乐意,也谈不上形象包装。所以没戏拍就去夜店兼职,好几次被粉丝认出。上过两三趟热搜,碰见流量大咖,很快没了水花。

    至今也没真的大红大紫。

    魏北觉得自己没这个命,不过偶尔也不认命。

    化妆棉擦下一层粉底,夹杂着眉笔与眼线的黑,还有亮晶晶的眼影。他皱了下眉头,谈不上喜恶,抹上洗面奶,接着再用温水洗把脸。水渍干净后,露出一张俊逸容颜。

    魏北这张脸挺妙,乍一看舒服自然,利眉长眼,眼褶又深又宽。鼻梁挺直,嘴唇薄却有型,唇珠诱人,是漂亮男人应有的长相。若上了妆,是妖也妖得,艳也艳得,夹着几分俊美倒不显媚俗。

    “适合演戏,也适合夜场。”

    好几年前有人这么说,魏北记得是谁。

    “当然也适合被包养。”

    这话是沈南逸说的,这一句,魏北也记得。

    魏北与沈南逸的相遇并不纯情,一开始就是实打实的“买”与“被买”。那晚在新中关村的咖啡馆门口,分明是不yín也不乱的地点。

    行人匆忙,魏北孤零零站在街边,背对道路。深秋,却穿得单薄。沈南逸本已经过他,没几步后退回来。两人都聪明,眼神一个对照,什么牛鬼蛇神具现形。

    因此沈南逸没兜圈子,大方明了:“跟我走么。”

    魏北半侧过身子,歪头:“车牌号?”

    沈南逸蓦地就笑出声,颇有意思地看着他:“京a,8开头。”

    “嗯,那走吧。”

    魏北几乎未曾犹豫,好似答应一起吃个饭而已。

    他至今记得那天的所有细节,记得怎么坐上沈南逸的车,记得如何走进那座冰冷的宅子,记得玻璃窗和地板的温度,也记得身后人的暴烈与火热。

    不温柔、不留情,只是对待买来的物品那般对待他。

    像沈南逸的长相一样,魏北记得,一眼能看出的薄情。

    两人变成现实中俗套的“情夫”关系,在外人面前互不认识。沈南逸出门很少带他,只给钱,其他一律不闻不问。合格情人的作派。

    魏北偶尔很忙,不忙的时候去夜场。他白天在家,沈南逸同在的话,必定不落下一场猛战。

    但是人就会厌倦,是人就爱尝鲜。没多久,沈南逸又陆续带回其他男人。

    不同在于,做归做,留宿的很少。至少不能睡在主卧的床上。光凭这点,魏北怎么看也算稍赢一筹。

    可并不值得炫耀。都是买来的,谁比谁昂贵。

    魏北能与沈南逸一起生活至今,并跟随他从京城移居锦官城,具体原因难明。可能是“日久生情”,也可能是应了那句“找最野的鸡,玩最紧的b。”

    只是沈南逸总跟他讲,“当初我决定要你,是因为你的后颈。”

    “那晚灯光照在你的后颈上,像白瓷笼着一层纱。”

    “我很想要,很想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