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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拈花于世

    长街古桥,烟雨蒙蒙。

    流光划过苍穹,云翳间泛着冷灰。檐下野花在雨滴的摧残中浅浅摇曳,水雾沿台阶四散。

    残花飘零,白衣轻翻。

    “师尊。”

    浮于半空的灵花受了惊一般飞快融进体内,洛淮闻声茫然回眸,周身泛光。

    少年执伞而立,眉清目秀。身着暗纹蓝衫,腰挂浅梦玉佩。黑发高高束起,一双桃花眼深邃如潭水,不见波纹。

    五官仿若雕刻般棱角分明,唇如朱,眉若剑。虽说还未到弱冠之年,样貌却出挑的好看。

    “师尊为何不撑伞?”

    他微微皱眉,信步上前将手中油纸伞倾了几分。

    雨滴霎时被阻隔,洛淮眼中闪过一丝惊异。思虑片刻,他缓声道:“池青灼?”

    少年歪头浅笑,酒窝隐隐。

    洛淮断定心中猜疑,嘴角抽了抽。

    此刻他心中有一场海啸。

    就在刚才,他被迫接受了一个事实――他穿书了!

    而且还是一本曾经被他吐槽“要多狗血有多狗血”的未完结烂文……

    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洛淮,二十一世纪的典型憨货,莫名其妙地穿成了《除垢》中跟他同名同姓但性格大相庭径的踏梦星尊。

    原主是被称为修真界第一美人的奇才,年纪轻轻就已经有了能和众多长老平起平坐的修为。不光如此,他还温润如玉谦逊有礼,一心匡扶正义,被视为众世家子弟的楷模。

    说起踏梦星尊,无人不敬无人不赞。

    曾三次得飞升之道,他却甘愿留在人间。

    踏梦星尊身上的优点虽然数不胜数,但毕竟人无完人,他这块美玉上也少不了瑕疵:性情寡淡。他的性格可以用“两不两寡”来形容:不近人情,不苟言笑,清心寡欲,沉默寡言。

    这倒是许多修真文里正派师尊普遍拥有的形象。

    不过最让人头疼的,还得是他的冷漠无情。这一点不知让多少仙门女修红着眼睡不着觉。曾有女修处心积虑妄想爬上他的床榻做凤凰,结局却是被一个布满冷意的眼神灰飞烟灭。这以至于几年来,再无人敢对踏梦星尊提“爱”。

    简单来说,他就是个在事业中的强人,在感情中的白痴。

    而洛淮偏就穿成了这个在阅读过程中被他多次吐槽阻碍剧情发展的榆木角色。

    不过仔细想想,踏梦星尊至少有颜值有声誉,穿成他也不是那么让人难以接受……让洛淮如临暴风般崩溃的是现在站在自己面前一脸人畜无害的徒弟。

    原著中,这个恩将仇报的白眼儿狼因嫉妒心和野心作祟修习禁术。被原主发现后废去灵力逐出师门。众叛亲离的羞耻和仙门百家的诛杀激起了池青灼的魔念,他堕入魔道,一步步爬上了魔尊之位并大杀四方。

    这只是一部分。

    这个反派在原著中对昙华锦美若天仙且身负厚望的弟子江倾辞心生爱意,苦苦追寻无果后化身病娇,将其独攥于手,为她痴狂。

    他曾将所有对江倾辞有过好感甚至只是多看了几眼的修士赶尽杀绝。但凡他知道跟江倾辞有过来往的,无一幸免。

    这也不是最大的问题。

    可是偏偏江倾辞和众多女修一样,被原主迷得死去活来!也就是说,踏梦星尊是阻碍江倾辞死心塌地追随池青灼的最大绊脚石。

    病娇魔尊,心狠手辣,杀人如麻。在可怖的占有欲下,池青灼当然不会放过原主。

    洛淮到现在都还记得后来那个病娇对自己的师尊做过什么……冷意顺着脊椎骨向上爬,洛淮头皮发麻。

    “师尊?”雨滴落在伞面上绽成水花,少年的声音青稚而好听。

    洛淮回过神来,眼神空洞。

    池青灼眉头紧锁,“师尊脸色看起来不太好,可是淋雨受了凉?”

    洛淮抬眼打量着他,一时哑口无言。

    谁会想到把这么乖巧可爱还好看的孩子跟一个舔着刀尖血的病娇魔头联系在一起?但也正是因为反差太大,才会给人带来视觉和身心上的冲击感。内心的慌乱让洛淮觉得自己多待一秒都有可能被眼前这位生吞了。

    细思极恐!

    “好着呢。”洛淮下意识地说完就立马紧抿嘴唇,眼神慌张地退出伞幕。雨顺势向下砸来,雪色薄衫湿答答地与肌肤相贴。

    睫毛落了水,视线顿时模糊。雨帘中,洛淮轻眨了几下眼,抬手抹去挂在下颌边的水珠。

    弯月隐于云雾中,薄光铺洒在院中花叶上。云气凝成水滴砸向石桥,绽成朵朵带着冷意的花。

    一场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洛淮吸了吸鼻子,薄唇微启:“早睡。”说罢,他便迈着步子向起居室走去。腰间铃铛一摇一摇地,每走一步都会发出清脆的响声。

    尽可能装作仪态端庄地走到池青灼的视线盲区,洛淮立马像逃荒的鸭子一样飞快奔进屋里关上了门。他吐着重气拍了拍胸脯,动作敏捷地跳到了床上。

    点点烛火伴着微光在从窗外溜进的风中轻轻颤动。

    洛淮抱着长枕盘腿坐在角落里,躁动的心跳渐渐平息。

    扪心自问,原主那样的高冷男神,和他这种沙雕完全是八竿子打不着边。可是如果把踏梦星尊的人设玩坏了……怕是会举世动荡。

    洛淮在心中咆哮。

    别人穿书风生水起,事业爱情双丰收。他穿书步步惊心,既要防ooc又要防徒弟。

    而且奇怪的是,他穿书根本毫无厘头。没有睡觉没有摔倒,没有遇到意外更没有在电脑前把水打翻引发触电。连临走前的夜空都是和往常一样,普普通通没有异象。

    洛淮不禁咬了咬牙。

    正常套路下,他应该在电闪雷鸣,风起云涌的画面中伴着剧烈的白光出现在异世界。

    可他偏就不按寻常套路走。

    穿书穿得既草率又离谱――简单概括,就是二十一世纪的懒癌青年望着窗外发呆,回过神时就已经身处他乡淋着雨了……

    当玻璃窗外的车水马龙突然变成满目落寞且古色气息弥漫的庭院,耳边嘈杂全然消散时,洛淮还处于半梦半醒的懵逼状态。

    一开始还以为是自己睡着做了梦,可直觉告诉他,事情并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

    指尖划过的每一寸触感都真实得可怕。

    直到腰间玉佩灵异地闪了几下,几朵白花从他身上浮出,月光扶着雨珠一泻千里,他带着光闪耀于世……

    再到后来看到那个眼眸深邃,颜值爆表的酒窝男……他才渐渐意识到,自己tm是穿书了!

    而且还是那个失踪非人狗作者写的那本丧尽天良,毫无逻辑还狗屁不通的烂文!

    想着自己神话一般的遭遇,洛淮不禁打了个喷嚏。发丝紧贴在于颈间,躺在手心的玉佩余光未散,雪色流苏浅浅发颤。那块玉和池青灼腰间佩的一样……

    原著中说琨雪域弟子腰间皆会佩玉。不同长老坐下的弟子佩的玉也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