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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刘荣骑着马,小心的控制着胯下马儿的速度,这几日,在皇庄里,他没事,就苦练骑马,摔了好几次,才逐渐掌握了控制马匹平衡的方法。

    但饶是如此,他依然无法让身体在马奔跑的时候,保持平衡。

    这时代,没有双边马蹬和马鞍,更没有马蹄铁,因而骑马,是一项技术活,至于在马上射箭,那是白痴才干的事情。

    这时代的骑兵其主要杀伤方式,还是依靠战马的冲撞力以及下马作战,匈奴人之所以可以威胁大汉国的边地,不过是因为他们是纯骑兵,一旦情况不妙,便立刻上马逃跑。

    然后,在历史上,汉武帝的军队,之所以可以击败匈奴人,并将驱逐到大漠,其根本原因便是,大汉国也拥有了自己的纯骑兵部队,并为自己的骑兵配备了大量弩。

    弩跟弓不同,弩的制造复杂,匈奴人的技术水平难以仿制,而且弩在马上可以射击,穿透力很强,通常匈奴骑兵还没冲到汉军骑兵面前时,他们便会被弩夺取生命。

    虽然刘荣知道马蹬,马鞍,甚至马蹄铁,但他现在还不准备弄出来。

    因为大汉国缺乏战马,特别是合格的战马,现在把这些出来马蹄铁外,对匈奴人并不存在技术障碍的东西弄出来,只会带给自己灾难。

    于是,他不得不骑着只有单边马鞍的小马,痛苦的训练着。

    作为储君,他必须学会骑马,就像现代人,必须会开车一样。

    在远处,赵慢熊和金求德正带着太*的卫队,全力锻炼着自己的越野能力,他们已经渐渐开始了习惯了这种每天早上跑个十几公里的运动。

    刘荣的眉头轻轻的皱了皱,他想,是时候给他们的身体加点重量了,要不然,岂不是太便宜这些家伙!

    “臣启年,拜见太子千岁!”刘荣着想着该给自己的卫队加上些铁块还是铜块好的时候,据说是这个皇庄的执事令的家伙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

    执事令,其实说白了,就是帮天子管理他名下产业的管家,通常一个大点的皇庄,便会设置多个执事令,相互制衡,以防止出现贪污。

    不过这个执事令,是刘荣这几天认识到的一个非常有趣的家伙,据他自己说,他叫王启年,祖辈上,还是高祖皇帝当年童子演唱团的一员。

    这个童子合唱团,其实是刘邦自己无聊时搞起来的乐队,或许当年刘邦觉得自己有些音乐天赋吧,便在各地,找了一百多个少年,专门在无聊的时候,教他们唱歌,当然唱的都是刘邦老家的歌。

    等高祖刘邦死后,这些童子便被安排在太庙中,天天唱歌给刘邦听,至于他们的后代,自然是根红苗正的大汉忠臣,得以帮助天子管理他的私产,权利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在某些时候,他们甚至还可以直接向天子报告情报。

    而这个王启年,很年轻,他顶多十八九岁,人长的比较机灵,就是那一对眼睛,总让刘荣感觉很不舒服,有那么一种似乎是CIA或者FBI的感觉。

    “起来吧!”刘荣从马背上爬下来说。“有什么事情吗?”

    “回殿下,今儿个是长安附近居民赶墟的日子,来自各地的豪商会聚集在离这不远的宣阳亭,商议一些事情!”王启年轻声的说着,他的神态,有些像是在鼓惑刘荣:“不知道殿下有没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