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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一第章 作者自述

    我赞同荷马[ 荷马,约公元前9至8世纪古希腊吟游诗人,著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本书注释除有说明外,均为译者注。]的观点,即正如蜗牛出壳不久变成蟾蜍,被迫造一个栖身之处;从本国漫游出来的旅行者,很快亦成大怪,必须改变住处与习惯,随遇而安,而非随己所愿。

    约翰·利利[ 约翰·利利(1554-1606),英国作家,著有两部散文传奇作品。]著《尤菲斯》

    我总喜爱游览新奇美景,观赏奇风异俗。幼年之时,我便四处漫游,走过不少地方,深入故土的穷乡僻壤,作一番探索。为此,父母常感惊恐,不过公告传报员[ 公告传报员,旧时受雇在市镇街头宣读公告的传报员。]却受益不少。及至少年,观察范围更趋广泛。每逢假日下午,我便畅游四周。由此,历史上或传说中的著名地方,我无不知晓。哪里有过凶杀抢劫,哪里出现过幽灵,我均能一一告知。我去邻近的村庄,观察其风俗习惯,与贤明之士和不凡人物交谈,从而知识大增。在一个漫长的夏日,我甚至远走他乡,爬上一座高山,极目远眺,凝视尚未去过的陌生地带。目睹我所居住的地球广阔无垠,我惊叹不已。

    我年岁愈增,愈加喜欢漫游。种种游记书籍,令我爱不释手,读得废寝忘食,以致把学校日常功课忽略。我多么渴望在风和日丽之际,漫步码头,看只只船儿远去。我心驰神往,凝视它们愈来愈小的风帆,想象中随之漂向天涯海角。

    此种爱好,当时不过朦朦胧胧;以后读书更多,思想更广,爱好亦更具有理性,更加明确。我到美国各地游览。但我并非仅喜爱美丽风光——果真如此,便毋须去国外旅游,因为自然赐予美国的妩媚,并不少于其他国家。美国有辽阔的湖水,如海洋般银波闪闪;有巍峨的群山,色彩鲜明;有富饶的山谷,植物茂密,鸟兽众多;有巨大的瀑布,在幽静的山中隆隆作响;有广袤的平原,草木青葱起伏,天然而成;有深广的河流,庄严肃穆地流向海洋;有人迹罕至的森林,宏伟壮观;有蓝蓝的天空,夏日彩云飞舞,阳光灿烂,魅力无穷。不,美国人若欲观赏壮丽美景,美国已绰绰有余,无需他求了。

    然而,欧洲自有其迷人之处——它能给人以历史与诗意的联想。那里不乏艺术杰作,上流社会生活风雅,当地古老习俗奇异非凡。不错,我的祖国朝气蓬勃,前程似锦;而欧洲历史悠久,其留传的珍品丰富多彩。即使一座座废墟,也在述说着一个个动人的历史故事。每一块朽石即是一部编年史。凡功名远扬之处,我均渴盼一游,似乎欲步一步古人后尘,流连于坍塌的城堡,面对摇摇欲坠的高塔凝目遐想——简言之,我欲脱身于平凡的现实,沉醉在古昔朦胧的壮丽之中。

    此外,我真诚渴望一睹世上的伟人。美国诚然也有自己的伟人,每个城市均不乏其例。我本人就曾置身其中,几乎觉得相形见绌,惶惑不安;因为对一个区区小人而言,最感到懊恼的莫过于处处在伟人脚下,尤其是都市伟人。然而,我仍然迫切想见见欧洲的伟人,因为我曾读过许多哲人的著作,得知一切动物在美洲都要退化变质,人也不例外。所以我想,欧洲伟人一定比美洲伟人高明,正如阿尔卑斯山的顶峰,比哈得孙河的高地巍峨一般。不少英国游人一到美国就高傲自大,自命不凡,见此情景我更坚定了上述观点;而我也深信,这些英国人在本国并非一、二流之辈。总之,那是一个充满奇迹的地方,我一定要亲眼去见一见,看看我从中退化出来的巨大民族。

    满足我此种漫游的强烈爱好,或许有幸,或许不幸。我曾漫游各国,人生的千变万化见识不少。哲学家观察事物总是细致入微,而我无法做到,只像个喜爱美景的普通游人,以悠闲自在的眼光作一番观赏,似乎从每家图片店窗口漫步而过。吸引我的,时而有优美的写生画,时而有奇异的漫画,时而有可爱的风景画。现代旅行者,时兴游览时手中握笔,记录下所见所闻,回去便写出很多美文佳作;既然如此,为了给朋友增添一种趣味,我也零星涂写几笔。可是,当我对记下的随笔小品回头一顾时,不禁心中惘然,发现由于我性情闲散,竟然把重大内容置之一旁——而每个欲著书立说的游人,总会对此细加考察。恐怕,我会像一个蹩脚的风景画家,令人失望——他游览了欧洲大陆,却不改喜好四处闲游的本性,随心所欲,到穷乡僻壤去写生作画。因此,他的速写本里不乏村舍、美景和无名遗迹,却将圣彼得大教堂、古罗马圆形剧场、特尼尔瀑布或那不勒斯海湾忽略,整个作品居然不见一幅冰川或火山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