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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蠢人

    “知道为什么我更能搞定姑娘么,

  你们开房的时候,

  上厕所最多把圈儿抬起来,

  我尿完了还知道放下。”

  ——原斌(2015)

  

  白色。

  只属于这座城市的,乌蒙蒙的,看不见希望的白色。

  梁续就这么在地上躺了好久,品尝着嘴角浓浓的血味。每□□走的沥青路,似乎是第一次用脊背去体会每一厘米内的凹凸不平。

  应该是哪块骨头断裂开了吧,身体里某处像打开了窗户,看不见的东西慢慢流了出去。

  

  人影在周围晃动着,他心里明白,他们迟疑着没有再过来的原因,只是不知道自己死了没有。

  好奇怪啊,刚才还可以用拳脚“肌肤相亲”的对象,若是变成了一句尸体,竟瞬间便让人生畏了。

  

  一切变得越来越模糊,叫喊和鸣笛声渐轻,似乎其中又多了几声警车的呼啸。

  他想翻身,可再也提不起什么力气。

  从此刻起,怕是再也回不到从前的生活了。这么一想,还真是让人悲伤。似乎所有的事情果真如宿命般,从来都无法跳脱,只能向着这个悲伤的结局一步步前进。

  怎么会这样呢,梁续的眼皮越来越沉,这该死的命运,到底是在哪一刻出了差错。

  可能是从那个笨蛋开始吧。

  从他父母的那个愚蠢的决定。

  

  人总是很回避评价自己聪明与否,即便说的是以前。

  可要是半夜里睡不着,便总会翻来覆去的琢磨前半生的几个傻逼瞬间:口误得罪了人,马虎丢了钱等等等等,搅搅闹闹,烦的睡不着觉。

  不过人是聪明的,深知记忆也不是恒定不变的东西,总要学着麻痹自己。给自己编造些合理的解释,或未曾有过的原因,心里便能好不少。

  就像刚满三十岁的韦方俊,每当没有在十二点之前入睡时,就会在短暂的失眠里,忆起他糟糕的初恋。

  

  碰见初恋的那一年,刘翔拿了第一个冠军,马JJ杀了人,韦方俊在上初中。

  这是蓬莱一所很普通的县中学,有着毫无特点的两栋红白相间教学楼,灰色水泥面儿的厕所。在这里上学不需要拖人找关系,也不需要买房子划片儿,只要小学毕业就可以。

  韦方俊成绩不错,算是班里的尖子生。除了周六日学学武术,体育课打打“手球”以外,没什么不良嗜好。

  哦对,这里对于“手球”要解释一下,并非是什么犯规行为,也并非丹麦传来的新鲜运动:

  学校篮球框只有一个,大部分时间被体育老师和其他耍帅的年轻老师们占着,学生们玩儿不得。基本看不出边界的“足球场”倒是闲着,可惜又没有足球。

  他们试过踢篮球,但脚实在是疼,而且被老师制止了。无奈之下他们站在足球场两头儿,用拍取代踢,三步为限,往对方的球门里扔。

  时间长了,这种运动便有了新的名字——手球。最神奇的是,在武侠小说和FIFA盛行的那个时代,班里还流传着一本儿“手球谱”,里面详细列出了每个男同学的各项能力数值。韦方俊擅长的位置是守门员,原因倒不是他的反应有多灵敏,只是他生日大,比起别的孩子又高又胖,皮糙肉厚罢了。

  除此之外,他还真没见过别的什么消遣。所以他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学习,算是同学眼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这是大好事,对父母来说。他真是一颗好种子,走出蓬莱就靠他了。父母的同龄人中,很多从村镇走向了城市,但他的父母并不算成功,只走到了县里。所以孩子有能力自己走出去,走到烟台市,走出山东省,走进北京,便是他们最值得骄傲的事情。

  于是为了能多出来的早晚两个自习,即便有些不舍,他们还是在初三后执意让他住了校。

  他们没考虑这事儿里不好的因素,也似乎忘记了自己当年十四五岁的时候在想什么。

  总之罗密欧十四岁看上了朱丽叶,梁山伯十四岁遇见了祝英台。韦方俊十四岁关在黑漆漆的宿舍里,每当熄灯后,隔壁床上经常会传来被压抑着的粗重喘息。

  倒也不是他们早熟,这本就是发生巨变的时辰:初二还有人穿“鳄鱼仔”童装,初三就开始讲究耐克阿迪了。

  这个年纪的孩子们,哪怕多会一个新的骂人词汇,或是把垮不垃圾的家乡话讲的更地道,便能在同学中获得更高的身份。画着女性的□□结构的纸片,被传阅的泛黄,男生们看的面红耳赤,还有人求之不得。时不时有谁和谁好上了,谁给谁写情书了的事儿在班里疯传。

  那颗优秀的“种子”,也终于长出了根怪芽儿。

  

  没经验的感情,一旦确立了目标,比成年人的瞻前顾后要快很多。在将全班的女生打量了一遍之后,韦方俊才发现同桌便不错。女孩高高瘦瘦的,皮肤有些黑但并不粗糙,脸型很细长,按照现在的标准来说应该上镜。

  当然这些细节是韦方俊多年之后回忆起来才逐渐清晰的,那时的他,只是被那股雌性荷尔蒙无端的夺走了心思。

  他趁着回家的周末,翻箱倒柜找出父亲单位发的运动服,将袖子撸的老高。在镜子前转了转身,又试了试将拉链敞开和拉到顶的效果。还是不满意,趁晚上睡觉时偷摸去洗手间多洗了一遍脸,可微微冒出来的稀疏胡子还是让他心凉。

  

  男人看的第一部H片会决定之后的审美,初恋更是如此。只可惜毛片儿会小心翼翼的保存,但初恋不会。

  他将匿名的薰衣草瓶子放在同桌桌洞里,然后便不知道怎么办了。毕竟那时PUA尚未普及,苦憋了许久之后,他选择了一种最愚蠢的方式——用不断的欺负女同桌来证明存在感。

  独生子女家里哪有好欺负的主,女孩儿本来脾气也冲,撸起袖子就和他掰扯起来。韦方俊也不能弱了,撸起袖子横眉冷对,再一次愚蠢的选择了各种还击。他还嚷嚷说女生喜欢班里别的男生,当然这其实只出现在他的假想之中。

  女孩儿还是懂的礼义廉耻的,干脆一巴掌扇在了韦方俊脸上。虽力气不大,一阵潮热之后,他感觉本就不多的自尊消散殆尽。众目睽睽之下,他挡住了女孩儿不断拍打的手,将她推倒在一边儿。

  在一片哭喊和指责里,冲进来的班主任给女孩儿调换了座位,韦方俊的初恋宣告结束。

  

  他很痛苦,感情这道题,果然是比学习要难得多。他无奈又羞耻的回到座位上,面对老师的指责充耳不闻,低头佯装写作业。

  可总是在这种时候,会杀出来那么一些男生。

  很欠的一类男生。

  他们似乎并没有生在产房里,而是生在人类道德的前列腺上,上学学的第一课应该不是ABCD,而是永远要同恶势力做斗争。他们知识渊博,正义感爆棚,有责任有担当。他们是老师心中的好帮手,也是其他男生眼里的四道杠。少女偶像拉屎,都比他们□□听起来真实。

  如果没有他们,韦方俊那天的情绪便不会崩溃。

  “你怎么可以打女孩子呢?”把手杵在韦方俊桌子上的男生咆哮道,正义的声音似乎都盖过了女孩的哭声。如果现在不是六月的话,他应该还会一把甩下校服给女孩披上。

  “你身为一个班干部,打女孩子,不知道那会对她的尊严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么?”

  在正义的感召下三四个这样的男孩子团团站满了韦方俊桌子的一圈,有的已经蓄势待发的将手指指过来。

  那是正道的光,照在了他身上。

  “去给她道歉!”站在一边儿的矮个子男孩儿叫嚷着,用手不敢用力的揪了揪韦方俊的肩膀。韦方俊红着脸坐着不动,拿发际线回应着几只右手。

  错已是错,道不道歉,自己都永远都站在了“人民的另一边”。他想扑倒前面的人把他们按在地上打一顿,可他站不起来,他烦躁,愧疚,又不安。

  直到一个一直有点儿磕巴的正义男同学差点儿说背过气去,这场□□才在一声尖锐的上课铃中结束。转瞬间少年们标准的“老师好”姿势,让他感到不寒而栗。仿佛刚才只是一部话剧争分夺秒的幕间换景一般。

  

  他突然想起了一个字——“操”,那是他从没说出过的字眼。

  他没有站起来说老师好,他就那么坐着,好在老师也并没有在意。他扭头看了看书桌空空的另一边,那里已经没有了人。

  

  这里空了,便能看到窗户了。

  那是胶东小镇的黄昏时分,气压有些低,炸串儿们已经准备好出摊了,佐料味夹杂着时不时飘来的鱼腥味一起透过纱窗钻了进来。一切都被刷成了金色,有时会微微有一丝风。

  他的身体如同一个装满水的玻璃花瓶,一腔愤怒的,浑浊的血液在里面横冲直撞,震得脑子里嗡嗡的响。似乎从此便要烟花酒巷里纸醉金迷,再不知真爱为何物。

  除此以外,还有一种冲动,奇怪的冲动。

  他想做个“坏人”。

  这会让一切的痛苦,顺理成章很多。

  

  当然,这种所谓的“变坏”,在那个非主流盛行的年代也不是什么新鲜事。那个年纪的他们往往都爱强调自己的“忧伤”,“残忍”,“冷酷”。

  甚至有没有悲伤的“资格”,也成了暗地里比较的筹码。若是父母双全,家庭和睦,那写起QQ状态来都不大自信。

  他们用头发遮住眼睛,用刀子划破胳膊,说“我们是糖,甜到忧伤”。他们在短暂的寂寥时留下文字,在初遇爱情时炫耀忧愁。靠似懂非懂逻辑诡异的用词显出这份“个性”,也算是种时代病。

  

  可怎么能变坏呢?

  他决定先抽一根烟。

  所以今天晚自习放学的时候,他没有着急走。穿过校园向着灰色的“大厕所”走去。路上看见了他的语文老师,正在“教育”隔壁班的几个差生。

  “错几个!”女老师紧紧薅住了隔壁班外号“小猪”的那个胖男生头发。

  “四个。”小猪怯怯的低着头说道。

  “一!”女老师将小猪的头发揪起来,撞向旁边儿刷了绿漆的墙围。

  “二!三!四!”

  小猪痛苦的吭叽了两声,脑袋贴着墙慢慢蹲坐下去,没出息的抽抽了起来。老师转过头,对着旁边儿的一个小姑娘。